第665章 (3)[第3頁/共5頁]
夏,四月,己卯,以潮州司戶李宗閔為衡州司馬。凡李訓所指為李德裕、宗閔黨者,稍光複之。
秋,七月,癸亥,振武奏黨項三百餘帳剽掠逃去。
福建奏晉江百姓蕭弘稱太後族人,詔禦史台案之。
李石用金部員外郎韓益判度支,案益坐贓三千餘緡,繫獄。石曰:“臣始以益頗曉錢穀,故用之,不知其貪乃如是!”上曰:“宰相但知人則用,有過則懲,如此則人易得。卿所用人不掩其惡,可謂至公。疇前宰相用人好曲蔽其過,不欲人彈劾,此大病也。”冬,十一月,丁巳,貶益梧州司戶。
三月,壬寅,以袁州長史李德裕為氵除州刺史。左仆射令狐楚安閒奏:“王涯等既伏辜,其家夷滅,遺骸擱置。請官為收瘞,以順陽和之氣。”上慘淡久之,命京兆收葬涯等十一人於城西,各賜衣一襲。仇士良潛令人發之,棄骨於渭水。丁未,皇城留守郭皎奏:“諸司儀仗有鋒刃者,請皆輸軍火使,遇立仗彆給儀刀!”從之。劉從諫複遣牙將焦楚長上表讓官,稱:臣之所陳,係國大抵。可聽則涯等宜蒙湔洗,不成聽則賞典不宜妄加!安有死冤不申而生者荷祿!因暴揚仇士良等罪過。辛酉,上召見楚長,慰諭遣之。時士良等恣橫,朝臣日憂破家。及從諫表至,士良等憚之。由是鄭覃、李石粗能秉政,天子倚之亦差以自強。
甲申,敕罷修曲江亭館。
六月,河陽軍亂,節度使李泳奔懷州。軍士焚腐署,殺泳二子,大掠數日方止。泳,長安市人,寓籍禁軍,以賂得方鎮。所至恃所交結,貪殘犯警,其不下堪命,故反叛。丁未,貶泳澧州長史。戊申,以左金吾將軍李執方為河陽節度使。
十仲春,庚戌,以華州刺史盧鈞為嶺南節度使。李石言於上曰:“盧鈞除嶺南,朝士皆相賀。覺得嶺南敷裕之地,近歲皆厚賂北司而得之;今北司不撓朝權,陛下宜有以褒之。庶幾表裡奉法,此致理之本也。”上從之。鈞至鎮,以清惠聞名。
鄜坊節度使蕭洪詐稱太後弟,事覺。八月,甲辰,流髈州,於道賜死。趙縝、呂璋等皆流嶺南。初,李訓知洪之詐,洪懼,辟訓兄仲京置幕府。先是,自神策軍出為節度使者,軍中皆資其行裝,至鎮,三倍償之。有自左軍出鎮鄜坊未償而死者,軍中征之於洪,洪恃訓之勢,不與。又征於死者之子,洪教其子遮宰相自言,訓判絕之。仇士良由是恨洪。太後有異母弟在閩中,孱羸不能自達。有閩人蕭本從之得其表裡族諱,因士良進達於上,且發洪之詐,洪由是獲咎。上以本為真太後弟,戊申,擢為右讚善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