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

第77章 (2)[第1頁/共5頁]

犍為郡於水濱得古磬十六枚,議者覺得善祥。劉向因是說上:“宜興辟雍,設庠序,陳禮樂,隆雅頌之聲,盛揖讓之容,以風化天下。如此而不治者,未之有也。或謂:不能具禮。禮以養報酬本,如有過差,是過而養人也。科罰之過或至死傷,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請定法,削則削,筆則筆,救時務也。至於禮樂,則曰不敢,是勇於殺人、不勇於養人也。為其俎豆、管絃之間小不備,因是絕而不為,是去小不備而就大不備,惑莫甚焉!夫教養之比於刑法,刑法輕,是舍所重而急所輕也。教養,所恃覺得治也;刑法,以是助治也;今廢所恃而獨立其所助,非所乃至承平也。自京師有悖逆不順之子孫,至於陷大辟、受刑戮者不斷,由不習五常之道也。夫承千歲之衰周,繼暴秦之餘敝,民漸漬惡俗,貪饕險詖,不閒義理,不示以大化而獨歐以科罰,終已不改!”帝以向言下公卿議,丞相、大司空奏請立辟雍,按行長安城南營表;未作而罷。時又有言“孔子布衣,養徒三千人,明天子太學弟子少。”因而增弟子員三千人,歲餘,複仍舊。

方進智慧有餘,兼通文法吏事,以儒雅緣飾法律,號為透明相,天子正視之;又善求人主微指,奏事無不當意。方淳於長用事,方進獨與長交,稱薦之;及長坐大逆誅,上以方進大臣,為之忌諱,方進內慚,上疏賠罪乞骸骨。上報曰:“定陵侯長已伏其辜,君雖交通,《傳》不雲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君何疑焉!其用心壹意,毋怠醫藥,以矜持。”方進起視事,複條奏長所厚善京光尹孫寶、右扶風蕭育,刺史二千石以上,免二十餘人。函穀都尉、建平侯杜業,素與方進不平,方進奏“業受紅陽侯書聽請,不敬,”免,就國。

上行幸雍,祠五畤。

元延四年壬子,公元前九年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上行幸雍,祠五畤。

初,何武之為廷尉也,建言:“末俗之敝,政事煩多,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獨兼三公之事,以是久廢而不治也。宜建三公官。”上從之。夏,四月,賜曲陽侯根大司馬印綬,置官屬,罷票騎將軍官;以禦史大夫何武為大司空,封汜鄉侯。皆增奉如丞相,以備三公焉。

或說王根曰:“匈奴有鬥入漢地,直張掖郡,生奇材木箭竿,鷲羽;如得之,於邊甚饒,國度有廣地之實,將軍顯功垂於無窮!”根為上言其利,上直欲從單於求之,為有不得,傷命損威。根即但以上指曉藩,令從藩所說而求之。藩至匈奴,以語次說單於曰:“竊見匈奴鬥入漢地,直張掖郡,漢三都尉居塞上,士卒數百人,寒苦,候望久勞,單於宜上書獻此地,直斷割之,省兩都尉士卒數百人,以複天子厚恩,其報必大。”單於曰:“此天子詔語邪,將從使者所求也?”藩曰:“詔指也;然藩亦為單於畫善計耳。”單於曰:“此溫偶騜王所居地也,未曉其形狀、所生,請遣使問之。”藩、容歸漢;後複使匈奴,至則求地。單於曰:“父兄傳五世,漢不求此地,至知獨求,何也?已問溫偶騜王,匈奴西邊諸侯作穹廬及車,皆仰此山材木,且先父地,不敢失也。”藩還,遷為太原太守。單於遣使上書,以藩求地狀聞。詔報單於曰:“藩擅稱詔,從單於求地,法當死;更大赦二,令徙藩為濟南太守,不令當匈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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