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3)[第2頁/共4頁]
莽至明堂,下書:“以洛陽為東都,常安為西都。版圖連體,各有采、任。州從《禹貢》為九;爵從周氏為五。諸侯之員千有八百,附城之數亦如之,以俟有功。諸公一同,有眾萬戶;其餘所覺得差。今已受封者,公侯以下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以圖簿不決,未授國邑,且令受奉都內,月錢數千。諸侯皆睏乏,至有傭作者。
河決魏郡,泛清河以東數郡。先是,莽恐河決為元城塚墓害;及決東去,元城不憂水,故遂不堤塞。
匈奴右骨都侯須卜當、伊墨居次雲勸單於和親,遣人之西河虎猛製虜塞下,告塞吏雲:“欲見和親侯。”和親侯者,王昭君兄子歙也。中部都尉以聞,莽遣歙、歙弟騎都尉、展德侯颯使匈奴,賀單於初立,賜黃金、衣被、繒帛;紿言侍子登在,因購求陳良、終帶等。單於儘收陳良等二十七人,皆械檻付使者,遣廚唯姑夕王富等四十人送歙、颯。莽作焚如之刑,燒殺陳良等。
始建國四年壬申,公元一二年春,仲春,赦天下。
莽下詔:“將以是歲四仲月遍行巡狩之禮,太官齎糽、乾肉,內者行張坐臥;所過毋得有所給。俟畢北巡狩之禮,即於土中居洛陽之都。”群公奏言:“天子至孝,新遭文母之喪,色彩未複,飲食損少;今一歲四巡,門路萬裡,春秋尊,非讙、乾肉之所能堪。且無巡狩,須闋大服,以安聖體。”莽從之,要期以天鳳七年巡狩;厥來歲,即土當中,遣太傅平晏、大司空王邑之洛陽營相宅兆,圖起宗廟、社稷、郊兆雲。
十一月,彗星出,二十餘日,不見。
班固讚曰:春秋各國卿大夫及至漢興將相名臣,懷祿耽寵以失其世者多矣,是故清節之士,因而為貴;然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王、貢之材,優於龔、鮑。守死善道,勝實蹈焉。貞而不諒,薛方近之。郭欽、蔣詡,好遁不汙,絕紀、唐矣。
匈奴烏珠留單於死,用事大臣右骨都侯須卜當,即王昭君女伊墨居次雲之婿也。雲常欲與中國和親,又素與於粟置支侯鹹厚善,見鹹前後為莽所拜,故遂立鹹為烏累若韑單於。烏累單於鹹立,以弟輿為左穀蠡王。烏珠留單於子蘇屠胡本為左賢王,後更謂之護於,欲傳以國。鹹怨烏珠留單於貶己號,乃貶護於為左屠耆王。
三月,壬申晦,日有食之。大赦天下。以災異策大司馬逯並就侯氏朝位,太傅平晏勿領尚書事。以利苗男訢為大司馬。莽即真,尤備大臣,抑奪下權,朝臣有言其不對者,輒拔擢。孔仁、趙博、費興等以敢擊大臣,故見信賴,擇名官而居之。國將哀章頗不清,莽為選置和叔,敕曰:“不但保國將閨門,當保支屬在西州者。”諸公皆輕賤,而章尤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