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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光宗推開嶽海鵬的手,“甚麼你的我的,等破結案再還我。歸正攝像頭都拍下來了,破案也輕易。”
“我查是我的事。你們冇有根據,就想從這把錢拿走,這分歧端方。”
“冇有全同,借券也行。”錢方隻想快點告終這樁買賣,嶽萬裡如果親身來了,他就占不到甚麼便宜了。
“放在我這裡利錢這麼高,為甚麼要收歸去?”
嶽海鵬就勸嶽海昆,說錢方也有錢方的事理,隻要找到借券,他想賴也賴不了。又說從錢方這裡拿不到錢,他另有彆的體例。就把嶽海昆拉走了。
嶽海鵬心想隻要能收回本金,他爸的住院費就有了保障,“利錢冇有也行,我們認了。”
第三十一章
實在,可供嶽海鵬挑選的途徑已經越來越少了,他決定把海棠深處旅店的這處鋪麵賣掉。
錢方當然熟諳他們,但他買賣做大了,平時也隻跟有錢的人或缺錢的人打交道,像嶽海鵬兄弟倆如許的小年青,就是熟諳也假裝不熟諳了,“你們有事嗎?”
嶽海昆弄不明白利錢冇有的結果,就看著嶽海鵬。
“錢叔好,我爸是海棠深處的嶽萬裡。你不熟諳我們了?”嶽海鵬客氣地說。
嶽海鵬把“停息停業”的佈告撕了下來,又貼上了一張新的佈告,那上麵寫著:本店出售。
“郭叔,我們又要拖欠醫療費了,不賣不可。”嶽海鵬隻好照實相告。
“我爸把錢借給錢方了,條約和借券都找不到,錢方也不認賬。”
嶽海昆又想發作,被嶽海鵬摟住後腰,死命拖了出去。
嶽海鵬想製止已經來不及了,他本不想讓錢方曉得父親病情的。
嶽海昆仍然不平,“你辦挺我嚐嚐!你嶽大爺我也是道上混的!”
郭光宗動員部下幾下人收貨款返來,顛末大門口時瞥見了嶽海鵬,就走過來問,“海鵬,你在乾甚麼?”
錢剛正在一小我擺茶道,一邊品茶,一邊盤著乒乓球大小的紫檀手串,見嶽海鵬、嶽海昆兄弟倆走出去,就問:“你們找誰?”
“錢叔,我們想把我爸放在你這的錢收歸去。”嶽海鵬仍然客氣地說。
郭光宗不信賴,如何能夠冇有停頓?他感覺交警隊辦事效力太低,“我明天就去催他們,我跟交警隊長是朋友!”
“錢叔,我們冇找到條約。”
嶽海昆活力了,指著錢方的鼻子說,“你之前不就是肉聯廠殺豬的嗎?這纔出去幾年,就假裝不熟諳我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