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九七 烈焰與熾熱 下[第1頁/共3頁]
雷霆之砧部落和一支深切慘白高地的紅色哥薩克捕奴隊在偶爾環境下有了打仗,終究在烈酒、金幣和各種豪侈品的守勢下淪亡,向紅色哥薩克出售各種原礦,並且還供應了一隊火槍兵作為雇傭兵。
李察的投擲兵能夠在五十米內威脅到十級以下的統統重裝馬隊,但它們本身氣力要比矮人高很多,並且儘力投擲不能超越十次。矮人火槍兵卻能夠持續不竭地射擊,前提是手邊有充足多裝填好彈藥的火槍。
玩弄動手上的火槍,李察心中暗自震驚。這支火槍比諾蘭德矮人火槍完整不是一個期間的產品,起碼搶先了近千年。之以是如此誇大,是因為諾蘭德矮人在火槍上的進步非常遲緩,現在的火槍和三百年前冇甚麼分歧。
“你們是甚麼人,從那裡來的?為甚麼會在紅色哥薩克的商隊裡?”李察用法羅位麵的通用語問。
中間一個蠻橫人親衛很快就將矮人所用的長槍和短槍各送過來一支。李察拿在手中細心察看,並且很快脫手拆卸,半晌後就將兩支火槍變成了一堆零件。深藍的學習為李察奠定了全麵而深厚的根本,邪術各個首要範疇李察都有所瀏覽。包含鍊金機器都學過一些。
李察估計,哪怕是滿身板甲的重裝騎士,如果在二十米間隔上被雷霆之砧的火槍正麵轟中,也相稱於被重兵器砸中,一樣有生命傷害。就算騎士的甲冑能起結果,坐騎隻怕也保不住,火藥爆裂的聲音以及硝煙的味道可比箭矢對馬匹的影響大很多。也就是說,在矮人火槍兵的麋集陣列前,重騎衝鋒幾近就即是送命。
以是在深藍的資猜中,矮人的火槍隻能用作對於野獸的獵具,並且還不能對於太短長的魔獸。火藥倒是一個不錯的發明,隻不過它首要的用處是在開礦上。
十個矮人火槍兵被拉到李察麵前,個個臉上都帶著大片青紫。矮人的脾氣又臭又硬,被俘虜了也不誠懇,嘴裡不竭嘟嚷著甚麼。天然押送他們的沙民馬隊不會客氣,一頓拳打腳踢以後,總算讓他們循分了些。
去掉了矮人火槍手的不測,車隊的大邪術師被李察轟殺,馬隊隊主力又被剿除,哥薩克商隊就進入末日,剩下的就是一邊倒的搏鬥。至於保護馬隊隊的隊長本來是十四級的強者,卻在比武的刹時就被剛德,兩個食人魔,山德魯和水花圍殺。他們並肩作戰好久,彼其間共同默契,在與辛克蕾爾一戰後更對收割強者格外故意得。
戰役很快結束,商隊殘存的保護和職員紛繁挑選了投降,頑抗的則被悉數殺死。李察的軍隊夙來殺性實足,他們部下傷兵少,戰死很多。比如說矮人火槍兵,李察叫得已經算及時了,但是終究活口也就十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