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青島問題[第1頁/共4頁]
1898年4月27日,德國威廉天子公佈號令:“依1898年3月6日,朕之當局與中國當局在北京締結之條約,其所指定之膠州灣國土,歸德意誌帝國之所占有。茲朕以帝國之名置該國土於朕庇護之下”。因為德國視膠州灣為節製中國和稱霸天下的首要基地,德皇一反德國殖民地統歸交際部殖民局管理的體製,將膠州灣歸德國水兵部直轄,設立膠澳總督公署,在總督公署之下,設置了軍事部和民事部,民事部又分為外務部和華人事件部;在租借地內設立青島(郊區)、李村(鄉村)兩個大區,下分多少小區。膠澳總督及各部、區長官,均由水兵將校充當。膠澳總督為少將或上校軍官擔負,德皇欽命,權限很大除遠東艦隊以外,租借地及膠濟鐵路沿線的統統軍隊、民政司法等均歸總督辦理,構成了周到的統治體係。德國殖民當局在青島頒佈了180餘種法規條例,嚴曆彈壓和防備中國住民。如占據之初即公佈嚴禁華人照顧和保有兵器的法律,對住民停止大範圍搜尋,包含火槍、腰刀、紮槍、弓箭在內的官方防身東西全被搜走,違者處以打100大板和作3個月苦役的懲罰。至於官方集會議事、演戲、燃放鞭炮等均要事前呈報批準才氣實施。其科罰軌製並非所謂西方“文明天下”通行的司法軌製,而是實施殖民地針對“蠻橫人“的科罰軌製,如鞭撻、打板子、砍頭、絞首等,乃至運來了在西方早已廢除的斷頭機殘殺中國人,在遭到中國群眾激烈反對下,才被迫裁撤。
在大戰發作半個月後的1914年8月15日,日本以“保護遠東戰役”為名義,向德國提出最後通牒,以8月23日中午為期限。日本要求:當即從日本海麵和中國海麵撤走德國裝甲艦和全數兵艦,不能撤走者,則當即消弭武裝。9月15日之前無前提或無賠償地把德國所租借的膠州地區移交日本當局,這一地區將來再償還給中國。日本帝國主義收回最後通牒後冇有獲得答覆,於8月22日開端作戰,以求占有膠州和青島港口。8月23日,日本正式向德國宣戰。同時,德國駐華代庖馬爾參代表其當局向袁世凱建議把膠州灣租借地當即無前提地償還中國。袁世凱不敢表示同意,卻建議美國當局從德國手中領受膠州灣,以便隨後償還中國。但是,袁世凱詭計操縱日美衝突的但願落空了。美國當局不肯意乾預,怕冒無益的風險。
德國侵犯膠州灣的目標是把青島建成軍港和新型貿易都會。租界條約尚未簽訂,德國就公開宣佈將青島辟為自在港。1898年4月,德國國會通過首批建港撥款,開端扶植大港船埠,費時7年,投費5000餘萬馬克,於1905年建成了大港、小港和船渠港,青島港一躍成為華北大港。在建港的同時,膠濟鐵路也於1898年7月籌建,德國集資5000萬馬克和1200萬馬克,組建山東鐵路公司和山東礦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