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吏治整頓可不是說說而已[第1頁/共3頁]
也就是說——你隻要敢跑,那就“享用”到了與新奸劃一的“報酬”。
大新改革變法最首要的一環天然離不開對吏治的清算。
如果冇有一個清正廉潔、為國為民的官吏群體去上傳下達詳細實施的話。
因為,對於貪腐之風騷行已久的大新宦海,很多贓款斂財之項早就已成定規!
周允熾已經明白唆使都察院及錦衣局南司——旬日之期過後。
“期限旬日,大新統統官吏主意向朝廷坦白昔日貪腐之過,當真檢驗悔過並退還貪腐之銀錢者。”
大新這12萬1千餘名官吏最後能夠就隻能剩下個零頭了.................
遵循周允熾本來的意義——此次機遇以後,再有不思改過者那就格殺勿論。
錯過這個村可就真冇這個店了!
喜提大新朝廷的永久追殺令!
但是,這也將是周允熾給大新官吏最後的一次自救之機。
不然的話,你的事就彆想辦下來!
以大新悠長以來的宦海生態而言,一旦步入這個圈子就冇有獨善其身這一說。
“上個月,都察院與錦衣局南司一起對天下官吏公佈了期限悔過令。”
再如何廉潔有原則的官員,或多或少那都涉足過有違朝廷法規的財帛。
以是,周允熾從一開端就做好了大開殺戒的籌辦,誓要還大新宦海一個腐敗!
大新宦海層層上交“例錢”早就成為了常態。
吏治的吵嘴直接關乎大新推行新政之底子。
“能夠罷官離職或留職察看的從輕措置體例措置。”
以是,錦衣局除了搞諜報防奸防諜以外。
以是,一貫主張殺到底的周允熾麵對這類環境。
也就是說——阿誰時候,周允熾已經給過文武百官們一次機遇了。
以是,如果遵循一刀切的計劃去履行。
“過期不候,從輕之機隻此一次。”
因為,很多不法錢款那都是以全部衙門為單位同一收受併發放的。
俗稱“例錢”。
錦衣局的南司與都察院一起構成了大新的反貪陣容。
以製止呈現反腐的反倒成了最敗北的阿誰.................
停止弘佑四年,大新吏部在冊文職官員總計餘,在冊吏員餘。
並且是重點監察工具。
並且,搞不好的話一項好的政令傳到上麵反而會適得其反的將一件利國利民的功德變成一件禍國殃民的好事!
朝廷推行改革變法已是板上釘釘之事。
更是懸在都察院頭上的一把監督之刃,為大新朝廷守住貪腐犢子的最後一道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