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全書2:張翰主演十宗罪原著

第四十一章 古怪懸案[第1頁/共4頁]

警方如果想破這個案子,冇有高人的幫忙是底子不成能的。

警方認定,經市、區兩級刑偵、技術部分調查,劉海波滅亡事件解除他殺、他殺,屬不測滅亡。派出所開出的滅亡刊出戶口證明,在滅亡啟事一欄上寫著“其他非普通滅亡”。

死者男孩的父母都在江北打工,故鄉一向空著冇人住,孩子平時在黌舍投止。案發前些天,孩子奉告父母,下個禮拜他要回故鄉。男孩說屋子四周蕭瑟得很,他歸去把門前的草割掉。11月3日,父親給孩子打電話,打不通,聯絡黌舍後才曉得,孩子已經有一週冇有去上課了。案發後有同窗證明,劉海波10月30日(禮拜五)放學回家時,統統普通。

◎第四十一章 古怪懸案

死者死時身現“金木水火土”五行跡象,再選屬陰的數字13歲零13天,按理說,作案時候也應當是陰時,亥時的能夠性最大。如許暴虐的做法就是想既讓對方家斷後,又讓死者永不超生,身後靈魂儘散,不會找凶手費事。凶手熟知小孩出世年代,調集了金木水火土五行,頭頂有針眼!分魂術!

官方羽士冇有多說甚麼,隻表示題目能夠來自他們家的那間陰沉的老屋。

古怪滅亡的男孩名叫劉海波,他是山都會巴南區東泉鎮中學七年級二班的門生,死時恰好是農曆生日13歲零13天。

讓其子嗣穿紅衣上梁死,這是將魂打散、永不超生的死法。

此案伎倆乍看下很有很多自相沖突,比如說:既給男孩穿上紅裙,又在頭頂用分魂針,是為了散魂。但又在腳上用上墜魂砣,胸前用引魂白花,如果隻是與其家裡有深仇大恨,想將其靈魂打散,則又何必加上墜魂砣和引魂白花呢?這看上去自相沖突。如果要想散其魂不再找凶手費事,那將其變成厲鬼不是自找費事?以是很多人就看不明白了。實在凶手並不是簡樸地想要打散其靈魂報仇甚麼的,也不是純真地想養厲鬼,而是有更深的企圖,能夠是想提煉一個至陽的精魄。如果這個男孩八字純陰,選一個八字純陰的13歲零13天的男孩,是為了提取一個至陰至陽的極品精魄,因為如許的精魄極其罕見。有些修煉高深的報酬了達到某種目標,會花上幾年乃至更長的時候去尋覓如許一個精魄。以是他給男孩穿上紅裙散魂,為免靈魂飄散冇法提煉,以是在腳上加上墜魂砣,秤砣鐵質,鐵不透陰陽,墜在腳上靈魂冇法遠遊,隻能在死處四周盤桓。再用分魂針從額前分離這個男孩的靈魂,隻將其至陽精魄或者至陰至陽的精魄從胸前的引魂白花中引出。如許才氣解釋他這些自相沖突的做法。我看警方也曉得這事邪門,將這個案子公佈出來,估計是為了獲得更多的玄學方麵的解釋和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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