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全書2:張翰主演十宗罪原著

第四十一章 古怪懸案[第3頁/共4頁]

警方如果想破這個案子,冇有高人的幫忙是底子不成能的。

死者男孩的父母都在江北打工,故鄉一向空著冇人住,孩子平時在黌舍投止。案發前些天,孩子奉告父母,下個禮拜他要回故鄉。男孩說屋子四周蕭瑟得很,他歸去把門前的草割掉。11月3日,父親給孩子打電話,打不通,聯絡黌舍後才曉得,孩子已經有一週冇有去上課了。案發後有同窗證明,劉海波10月30日(禮拜五)放學回家時,統統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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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5日中午十二時許,五十四歲的農夫工劉誌軍趕回村裡,家中正門和側門緊閉,平時向來不開的後門卻虛掩著。從後門出來,麵前一幕讓他大驚失容。走進正屋,燈還開著,家裡一片狼籍,兒子的衣服丟得到處都是。他獨一的兒子身穿紅裙子,裙子上還彆著白花,雙手、雙腳被繩索結健結實地捆著,兩腳間還吊著一個大秤砣,雙手被捆著掛在了屋梁上,雙腳離地幾厘米,中間一把長椅被顛覆在地。兒子滿身冰冷,已經滅亡。

法醫判定,紅衣男孩是在四十八小時內滅亡的,也就是11月3日至4日。屍體額頭前有一個小孔和不重的外傷,大腿、雙手、兩肋、雙腳踝部上方,都有極深的勒痕。彆的,冇有任何傷口。法醫停止了屍檢,孩子重新部到腹部都被線縫著,還帶走了男孩的內臟等物,回城裡解剖。

那針用屍油泡過,泳衣為水,紅衣為火,秤砣為金,橫梁為木,地為土。

官方羽士留下一張符,讓劉誌軍貼到孩子吊死的那間屋子裡。羽士說七七四十九天後,孩子要回煞,家裡不要有人,統統人都要躲開他。

警方認定,經市、區兩級刑偵、技術部分調查,劉海波滅亡事件解除他殺、他殺,屬不測滅亡。派出所開出的滅亡刊出戶口證明,在滅亡啟事一欄上寫著“其他非普通滅亡”。

男孩吊死的房間放著一張八仙桌,落滿灰塵,另有幾條長凳,靠牆掛著一個亮著的燈膽。孩子用過的講義、功課本,狼藉地放在床上、桌上。兩包便利麵,吃了一包。電子錶、書包、計算器、手機、光盤等孩子的遺物留在床上。書包裡另有三十二元五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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