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BIGBANG在夜店獻舞[第2頁/共3頁]
誌龍看了眼聚光燈下熱舞的兩人,點點頭:“好吧。”
正跳得努力的誌龍被一陣手機鈴聲打斷,他停下舞步,向外走去,拿脫手機,看到來電號碼,汗水一下變成盜汗往下賤。
電話接通後他聽到社長“親熱”的問候:“誌龍啊,跳完從速回家,我頓時還得替你們善後。聞聲了嗎?”
樸振東共同mm的發起,說:“我們讓DJ放這首歌,再跳一次。你們BIGBANG都會跳舞對吧?你們一起跳。”
李光宇交代道:“你們路上謹慎。”
誌龍走近舞池,對T.O.P說了句話,T.O.P一驚,看了看DJ方向,對誌龍說:“這首歌頓時就結束,我去叫大成,你去叫勝利,永裴和克麗絲汀,就讓他們跳完吧。”
李光宇問她:“我記得當時放的音樂是USHER(亞瑟小子)的《YEAH!》,對吧?”[注1]
首爾鐘路區仁寺洞閔家茶軒裡,YG公司社長楊賢碩接到報信,問清啟事,交代道:“你手機能拍照吧?多拍幾張,一會兒發給我,要快,曉得嗎?”
勝利倉猝說:“不消,不消。”想了想他從褲袋裡拿出一個便箋本,撕下一頁,對克麗絲汀說:“姐姐寫在這上麵吧。”
“是的,不過我冇學過,隨便跳的。”克麗絲汀不想獻醜。
誌龍雙手接過看一下,說:“感謝,抱愧我冇馳名片。”
克麗絲汀在勝利進獻的便箋紙上邊寫邊說:“獵奇特,像是在發傳單。”
一曲結束,圍觀世人鼓掌,已經曉得動靜的四小我向太陽和克麗絲汀走去,T.O.P悄悄對太陽說:“社長讓我們歸去。”說著跟太陽另有其他三人向內裡走去。
勝利不斷念:“我們BIGBANG想給姐姐補上生日禮品,如果便利的話――”
一群人來到舞池,不一會兒,USHER那首紅遍全天下的舞曲《YEAH!》的前奏音樂響起,刹時抓住了統統人的耳朵。
勝利當真地說:“如果發傳單的人都像姐姐這麼標緻,傳單會不敷發的。”
此時不到9點,俱樂部裡連續有人出去,但多數是喝酒談天,因為夜店要到早晨11點以後纔會HIGH起來。
李光宇點點頭,從口袋裡取出一張名片,遞給誌龍說:“這是我的名片。”
“想不想四周逛逛?”李光宇先問克麗絲汀。
扭轉中明滅閃動的燈光下,一群穿著時髦的男孩女孩,在張揚肆意、醒耳提神的音樂聲中,一時疾走一時安步,頸、肩、臂做出不成思議的機器舞行動――屈伸、轉動,手中頭上繞環,身材振動,向後仰身做出波浪形擺動。[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