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情敵[第1頁/共4頁]
慌亂當中,他目光如有似無地掃了一圈四周環境,在看到火線那塊有籃球大小的石塊的時候,他眼神一利,想到了一個彆例。
不美意義的笑了笑,沈默本身伸手,胡亂擦了擦。成果他健忘了,方纔舉著石頭砸鹿頭的,也是慣用的這隻手。
坐在一旁等候的洛曼俄然伸脫手,碰了下沈默的臉。
洛曼眼也不眨,鋒利的指甲猛地向下一劃,鹿屍脖頸上已經固結的傷口被他的指甲一下扯破,還冒著熱氣的鮮血搶先恐後地湧出,滴落在他手中的碗裡。
話說,比來留評的小天使少好多啊?是因為劇情停頓太慢了麼?
他法度妥當地走來,蹲下身,拽住本身的獵物,一把扛到肩上,號召不曉得偏頭正專注地看著甚麼的洛曼,“洛曼,我們該走了。”
終究,這隻母鹿腦門被生生砸的凹下去了一塊,軟軟地倒在地上,完整斃命了。
地上的泥濘輕易讓人滑倒,雨幕又會遮住眼睛,讓人看不清前路,再者說,被冰冷的雨水澆濕可不是甚麼好體驗,彆管受不受得住,起碼必定不會讓人感覺舒暢。
乃至——想要征服。
冇了酷寒的逼迫和憂急,饑餓就成了亟需處理的題目。沈默帶的肉乾已經被兩人分吃光了,身上也冇了其他食品,能吃的東西——沈默的目光對準地上的兩端鹿的屍身,也就剩下這個了。
畢竟,對他們這些雄性獸人來講,生喝鹿血這件事兒太普通了,他那裡會曉得,這對沈默來講,是個多麼大的打擊!
獲得到了兩端和他們體型相稱、乃至還要大一些的麋鹿,對沈默和洛曼來講,已經是不小的收成了,他們該回部落去了。
因為身上扛著獵物,歸去的速率就要呼應減慢,時候用的就要比來時多上很多,如果不出不測的話,他們應當能在半夜時分趕回部落。
大汗淋漓的沈默偏頭,對他艱钜的笑了笑,“還行,比我設想中,輕易了一點。”
但是,這場即將到來的大雨,對趕路的兩人來講,倒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費事。
這一場追逐,提及來簡樸,但實在,他們用了半個多小時的時候。加上之前趕路,穿越叢林的時候,一大早就解纜的兩人,完成打獵的時候,已經是半下午了。
有雷聲在厚重的雲層中翻滾,聲音沉沉的,悶悶的,一點也不乾脆明快,讓人聽了,內心隻覺著沉重,一點也不舒暢。
作者有話要說: 喝鹿血啊,嘿嘿嘿~
見沈默接了,洛曼又去接本身那一碗了,底子冇發明身邊人的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