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雙魚-李清照(四)[第1頁/共3頁]
“易安居士本來才學就好,比趙明誠強也普通吧。如何就比農婦不如了?”
子心等我早就等急了,此時吃得很快,想來是餓了。
思來想去,彷彿除了文才和歌舞,我也不會其他了。
“嗯。那邊風景很好,是很多文人雅士堆積的處所,他們常常在一塊鬥詩,偶然候寫了好句子就往上麵貼,讓厥後人看。人家感覺好的,便會抄了歸去傳播。”
我咬著筆桿,略一沉吟,一個故事就在腦中成了型:某貴府少婦,因為孃家父親遭貶黜,便被婆家人嫌棄攆了返來,她這才明白,本來男人所謂的恩愛,不過是大難臨頭的明哲保身。至此,她對男女婚姻不再抱但願,而是跟班小長大的一名姐妹談起了愛情……嗯,就是如許!
文才換錢嘛,普通墨客會幫人謄寫書稿,以換得些許銀子,但我一來嫌那賺的太少,二來嘛我的字也不是很好。當初武則天就跟我說,書法對於我們這類不以書法為生的人來講,並不非常首要。就像你是一個美女,不管穿甚麼衣服,都是美女。而書法,隻是一件衣服,真正能為她所用的,是我的文才與才氣。
我打了個哈欠,對勁地將第一章放在桌旁,這纔出去用飯。
中間另一男人嘲笑介麵:“甚麼才女。你可知,那李易安,過的是甚麼日子麼?嘿,比淺顯的農婦都不如!”
就如許,我下定了寫文的決計。
至於題材,當然是百合!
當晚,便將我的第一章書稿手抄了一份,籌辦明天也去十裡長亭貼。等這文有了必然的名聲後,便免費送去茶社平話的那,讓他做成評書講給那些不識字的人聽,一來為這本書打響名聲,二來,也讓這期間的女人覺醒一下。等名聲造起來了,我再刊刻,想必能買得不錯。
我耳朵動了動。
固然在秦楚館賺了很多錢,但我跟子心畢竟不能坐吃山空,還是要更多掙點錢。歸正,我算是看明白了,在這亂世,靠男人不如靠本身,將來清照和我的造化,也不知會如何。先多籌點錢老是冇錯的。
最後,我咬著筆桿,決定:還是寫文吧!
便在趙府中間租了個清雅小院住下,偶爾能探聽些趙府的家長裡短,乃至,運氣好的話,偶爾還能看到清照的身影呢。
更何況,我也怕孤傲。總得找點事做。
“茶社唄。”她撇撇嘴,將饅頭撕了泡在粥裡,“茶社安息的人可喜好聽小說了。不過他們多數不識字,普通喜好用聽的,聽評書。唔,喜好看的嘛,能夠十裡涼亭那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