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炮灰[綜]

第16章[第3頁/共4頁]

她不仁慈,但力所能及的事情,還是情願做的。

比起麵前的少女,她實在是太幸運了。

“你好,是林蜜斯吧。我是這間大廈的業主。我叫歐陽嘉嘉。這是我女兒,王珍珍。”

看了一下辦公職員,林琳低下視線走了出去。環境不太好,她跟本就冇有體例向之前想的那樣,塞紅包走後門。

從空間拿出一份漢堡邊往嘴裡送,邊在屋裡四周走動。三室一廳的屋子,裝修也不錯。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家裡除了傢俱外,竟是都被帶走了。

歸正這少女的生母也姓林,那她還是叫林琳好了。那男人都不要她,憑甚麼還要跟他姓,冇這個事理。

公然是有了後媽,便會有後爹。

打掃房間這類活,林琳是懶得乾的。直接讓中介公司的人,先容了小我過來。以是,這邊潔淨的人在打掃房間,那邊林琳就坐著車去買東西了。

改名字到是很順利。彆看在大陸十五歲甚麼也乾不了,但在香港卻已經有改名的權力了。並且青少年改名字的事情太遍及了,人家辦理此事的辦公職員固然對林琳連姓都改了,有些側目,但還是讓林琳在等了一個小時候拿到了新出爐的身份證。

想到這裡,林琳便把她搬到這裡的實在啟事說了出來。“我是本年從大陸那邊過來的。母親走的早,一向跟著奶奶過。本年奶奶畢命了。爸爸在香港,我就過來了。不過半個月前他和他的新老婆,帶著冇出世的孩子去移民了。”低下視線,林琳又說道:“我住的那套屋子,三天前才曉得已經被他們賣掉了。我聯絡不上他們。就隻好找個住處,搬出來了。”

她空間裡恰好有幾件元青花的瓷器,當初用來裝醉蟹的。騰出一個來賣掉。估計也能得上很多錢。

在這個期間,甚麼最首要?十小我裡就有九小我奉告你是錢。那麼再問你這個期間,不能缺甚麼,那十小我就會有十小我奉告你,各種證件和畢業證。

既然曉得了本身是在甚麼處所。林琳就曉得麵前的兩母女確切是可托的。呃,起碼冇有被人黑化過。

這麼多東西都打包帶走,她那便宜爹,是真的狠了心要這麼對待親閨女了。

二室一廳的設想,恰好此中一間能夠當作書房呢。

從教務處出來,還要去改名字。隻要一想要本身現在叫的這個名字是阿誰男人給起的。好就感覺噁心難受。

“感謝您阿姨。呃,阿姨,我能再費事您一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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