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炮灰[綜]

第16章[第4頁/共4頁]

她不仁慈,但力所能及的事情,還是情願做的。

在這個期間,甚麼最首要?十小我裡就有九小我奉告你是錢。那麼再問你這個期間,不能缺甚麼,那十小我就會有十小我奉告你,各種證件和畢業證。

再說,就她現在的這個年紀,不上學還無能甚麼。

“感謝您阿姨。呃,阿姨,我能再費事您一件事嗎?”

“你好,是林蜜斯吧。我是這間大廈的業主。我叫歐陽嘉嘉。這是我女兒,王珍珍。”

林琳還記很多年前,她看的那部電視劇裡,男女主都住在這棟樓的事情呢。

站在大門外,林琳歎了口氣,伸手又招了一輛出租車。去民事局,她是必然要改名字的。今後和那些人是老死不相來往。

“林蜜斯,但是相中了這套屋子。如果相中的話,我們公司便能夠幫著辦理入駐條約。你放心,手續都是齊備的。嘉嘉已經提早在條約上具名了。”中介公司的人,在一旁歡愉的傾銷著。

一起坐著出租車到了教務處,公然跟她之前想的一樣,那女人壓根就冇有幫她辦理過學籍。不但冇有幫她辦理學籍,竟然連她的轉學證明都不曉得丟那裡去了。

比起麵前的少女,她實在是太幸運了。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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