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房子有攪兒[第1頁/共3頁]
“這事件早不宜遲。隻要搬出去了,經濟上纔有主動權。咱哪怕省吃簡用,也要把錢還清了。揹著債過日子喘不過氣兒來。”
“嗯,倒也是這麼個理兒。有空我給老爺子唸叨唸叨,聽聽他的定見。”
“噢,噢,苗苗不哭,媽媽來喂兜兜(奶的彆稱)。”
田青青想著想著睡著了。厥後父母再說甚麼,她也就不曉得了。
此話正合田金河的意,他如許做,為的就是賭老二家的嘴。
“遲早也得提呀!他四叔本年十九歲,到了結婚的春秋。和公公婆婆小叔子住在一個院兒裡,已經夠彆扭的了。如果再添上妯娌,這日子另有法過呀?!”
那年田苗苗七歲……
田金河為給兩個兒子蓋房娶媳婦,已經借了一屁股賬。三兒子也十4、五了,再過兩年就到了訂婚的時候。田金河籌算用老院兒那三間南房上的門窗梁檁,給三兒子蓋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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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田苗苗收回“吭吭哧哧”的哭聲,大抵是父母的說話聲吵醒了她。
“你已顛末繼給了二大爺,?受了他的遺產。這家裡的財產冇有你的份兒了。”田金河據理而爭。
田金海好吃懶做,一家極品,日子過得誰都不如。眼看兒子們一每天長大,還擠在三間破土坯屋裡。
田青青的心卻安好不下來,依著斷間牆想開了苦衷……
“你又不是不曉得屋子有攪兒,爸有難處,我不肯提。”父親懦懦地說。
田金河怕今後出是非,寫了分炊單,並擺閣司(酒菜)請人做證。
老五田慶書一向跟著白叟住在老院兒裡。也就是老五奶奶田吳氏現在住的院落。
田廷耀給兒子們分炊的時候,把三間南房和兩間東配房分給了三兒子田慶棣。田慶棣給兒子們分炊時,因為大、二兒子已顛末繼出去,就把南房分給了三兒子田金河,把東配房分給了四兒子田金江。厥後田金河和田金江都有了本身的宅院,南房和東配房就一向閒著,各家在內裡存放一些雜物。
如許一來,空宅和三間南房就分給了老三田達林。
在隊部裡,田金海振振有詞地對三弟田金河說:“你我都是父親的親生兒子,這屋子是父親的財產,也有我的一份。我憑甚麼不能拆?”
遵循民風,小兒子都是跟著白叟住,白叟老了今後?受產業。何況老四現在還小,離不開白叟,老宅子(田金河住的宅院)理所當然地留給了他。這個大師都冇有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