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王牌大律師

第四十八章 文章寫得好,要飯要到老(第三更)[第1頁/共4頁]

等等?彷彿有一期《群眾法製報》上,登載了一篇近似環境的文章?李明山驀地想到,他趕緊叫阿賴把這期報紙翻出來。這篇文章是本院民一庭的同事寫的,全庭還構造學習過。李明山對他的觀點倒不是很認同。不過他承認這廝能上報紙,氣力倒是不差。

吃人嘴硬,拿人手短,李明山對這個案子也不好遲延。當天上午他就把訊斷書草擬了出來。隻等著庭長具名、蓋上院印,這就是終審的訊斷。

“你對證據的認定有點題目啊,我感覺你無妨參考一下,我院小宋頒發在《群眾法製報》上的文章。”華庭長吞吐了一口煙霧,慢悠悠地說道。

這個案子案情倒是簡樸,一審法官的訊斷寫得不錯,推理也很有壓服力。李明山墮入深思,如果說這個案子有文章可做的話,就是證據了。被告薛保保起碼另有一條直接證據,被告這一方卻都是直接證據。

“阿賴,把這份訊斷髮了吧。”李明山把用好大印的訊斷,扔給書記員。阿賴應了一聲,寫好快遞單,塞到了信封裡,隨其他文書一起,扔到了收發室。隻等郵差上門,便能夠送達出去。

他有點心虛地問道,“華庭,您指的是?”

“已經收回去了”李明山有點莫名其妙。

“華庭,我的一篇訊斷書草稿,請您幫手核閱。”李明山拿著新奇出爐的訊斷草稿,大步走到庭長辦公室。華庭長正在看報,聞言放動手中的報紙,拿起李明山的訊斷細細瀏覽起來。

宋青書涓滴不曉得李明山的企圖。他哈哈笑道:“李哥,這內裡曲解大了,韓東是個門生,底子不是我們院的同事。”

李明山經這麼一提示,嚇出一身盜汗。華庭說的冇錯,濱海都會報這篇通訊稿,將被告薛保保釘死在了熱誠柱上,極度襯著了被告董小蕾的楚楚不幸。一審法官在訊息裡,的確就是包公再世。本身如果改判,豈不是成了葫蘆僧?

“華庭,出甚麼事了?郵件應當還在收發室,冇寄出去。”

“哦,如許啊,那就不費事了。”李明山掛斷電話,內心根基肯定此韓東,就是彼韓東。這個官司有點龐大了,看來董小蕾的代理人,不是個善與之輩。一審法院很較著被這個韓狀師牽著鼻子走了。

李明山決定對韓東的文章不予理睬。二審並不需求開庭,法官能夠直接書麵審理。這個案子究竟部分,一審法院調查的很清楚,並冇有需求再調查的處所。李明山決定先把訊斷謄寫出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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