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重生之王牌大律師 - 第四十八章 文章寫得好,要飯要到老(第三更)

第四十八章 文章寫得好,要飯要到老(第三更)[第1頁/共4頁]

“阿賴,把這份訊斷髮了吧。”李明山把用好大印的訊斷,扔給書記員。阿賴應了一聲,寫好快遞單,塞到了信封裡,隨其他文書一起,扔到了收發室。隻等郵差上門,便能夠送達出去。

李明山抽完一根,又換上了一根,內心天人交兵。終究捲菸克服了明智。無所謂,不就是會寫文章嗎?俗話說得好,文章寫得好,要飯要到老。再錦上添花的文章,也不過是觀點,又不是法律,本身何必理睬。

“哦,如許啊,那就不費事了。”李明山掛斷電話,內心根基肯定此韓東,就是彼韓東。這個官司有點龐大了,看來董小蕾的代理人,不是個善與之輩。一審法院很較著被這個韓狀師牽著鼻子走了。

“華庭,這個案子我想得簡樸了。歸去我就改訊斷。”比起朱狀師那頭,李明山曉得孰輕孰重。

這未免也太偶合了?他翻出本單位的電話本,細細查對了一遍。趙東、李東倒是有幾位,韓東倒是一名都冇有。他撥通了宋青書的辦公室電話,“宋法官,前次你不是和我們另一個同事韓東,在《群眾法製報》上頒發了一篇論文嘛,我有些題目向他就教下,你曉得他電話嗎?”

華庭長不測埠看了他一眼,李明山平時對本身恭恭敬敬,明天有點不對勁。他也冇多想,隻當是李明山果斷保衛本身的觀點。中院的這些法官,都有本身的觀點,相互也不是很對於,華庭長心知肚明。

“已經收回去了”李明山有點莫名其妙。

“名山,你剛纔阿誰訊斷髮了冇有?”華庭長語氣短促,彷彿非常焦急。

等等?彷彿有一期《群眾法製報》上,登載了一篇近似環境的文章?李明山驀地想到,他趕緊叫阿賴把這期報紙翻出來。這篇文章是本院民一庭的同事寫的,全庭還構造學習過。李明山對他的觀點倒不是很認同。不過他承認這廝能上報紙,氣力倒是不差。

“你對證據的認定有點題目啊,我感覺你無妨參考一下,我院小宋頒發在《群眾法製報》上的文章。”華庭長吞吐了一口煙霧,慢悠悠地說道。

宋青書涓滴不曉得李明山的企圖。他哈哈笑道:“李哥,這內裡曲解大了,韓東是個門生,底子不是我們院的同事。”

直接證據的效力天然大於直接證據,這是法律知識,除非直接證據構成證據鏈條。從這個案子來看,直接證據要說已經構成鎖鏈,也很牽強。

總不能為了兩條煙,毀了一世英名和大好前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