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文章寫得好,要飯要到老(第三更)[第2頁/共4頁]
“華庭,這個案子我想得簡樸了。歸去我就改訊斷。”比起朱狀師那頭,李明山曉得孰輕孰重。
“已經收回去了”李明山有點莫名其妙。
“要快。”他又催促了一句。“曉得了,華庭,頓時給您拿過來”。李明山皺皺眉頭,他實在想不出華庭,為甚麼一副火燒眉毛的模樣。
到了中院這個層次,法官都有本身的本性。普通不肯等閒服從了彆人的觀點。隻不過,這事得讓朱狀師曉得,本身頂了多大的壓力,去文娛城洗個腳、唱個歌應當不為過吧?!
“明山啊,你這篇訊斷,有點題目,建議改改。”華庭長見訊斷已經追回,內心大定。他遞給李明山一根菸,李明山從速接過,趁便給華庭點上。
“好,從速把它找出來,拿到我辦公室來。”華庭長一聽另有的救,不由放下心來。
華庭長語重心長地教誨道。他也是簽發了今後,纔看到這篇報導,這才孔殷火燎地讓李明山追迴文書。
這未免也太偶合了?他翻出本單位的電話本,細細查對了一遍。趙東、李東倒是有幾位,韓東倒是一名都冇有。他撥通了宋青書的辦公室電話,“宋法官,前次你不是和我們另一個同事韓東,在《群眾法製報》上頒發了一篇論文嘛,我有些題目向他就教下,你曉得他電話嗎?”
華庭長點點頭,“改好了再給我看看。”李明山應了一聲,腳步沉重地走出了庭長辦公室。
鄭少秋問明原委,說了聲曉得了,就掛斷了電話。回到辦公室,李明山來回踱了半天方步,才盤算主張把煙錢退給朱劍豪。
“你對證據的認定有點題目啊,我感覺你無妨參考一下,我院小宋頒發在《群眾法製報》上的文章。”華庭長吞吐了一口煙霧,慢悠悠地說道。
這個案子案情倒是簡樸,一審法官的訊斷寫得不錯,推理也很有壓服力。李明山墮入深思,如果說這個案子有文章可做的話,就是證據了。被告薛保保起碼另有一條直接證據,被告這一方卻都是直接證據。
“華庭,我的一篇訊斷書草稿,請您幫手核閱。”李明山拿著新奇出爐的訊斷草稿,大步走到庭長辦公室。華庭長正在看報,聞言放動手中的報紙,拿起李明山的訊斷細細瀏覽起來。
李明山決定對韓東的文章不予理睬。二審並不需求開庭,法官能夠直接書麵審理。這個案子究竟部分,一審法院調查的很清楚,並冇有需求再調查的處所。李明山決定先把訊斷謄寫出來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