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崇禎七年 - 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三八三 原委

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三八三 原委[第1頁/共4頁]

董策現在還不想做的那麼明目張膽,不過又不好傷了這位的心,便道:“如果有需求,百八十人能夠供道長調派。”

董策微微一笑:“這個,倒是不必擔憂。到時候本官會給你發一個腰牌,一份文書,言道你們乃是軍中夜不收,之以是去本地,乃是因為有上官聽聞有建奴犯境的動靜,特地叮嚀本官遣人去窺伺。你放心便是,隻如果沾上建奴,現在處所上的官兒們,是絕對不敢莽撞的,出了事兒,他們千萬擔待不起。你們到時候也彆害怕,氣勢放肆一些就是,大帽子往頭上扣。如果還敢膠葛,直接給一個私通建奴的罪名,看看他還敢不敢多說!隻是去的處所,最好彆太往南,在這邊鎮附近,冇人敢不拿這事兒當回事。”

“大人放心,都是知根知底兒的,老夫不會奉告他們大人的身份。再說,就算是曉得了,料他們也不敢亂嚼舌頭!”說這話的時候,青雲子眼中閃過一抹狠厲的光芒,這時才暴露了幾分他這江湖大豪的霸氣。

青雲子一聽,便是放下心來。董策既然肯把這件事兒直接攬疇昔,那就申明他是真的有這方麵的意義並且很看重本身,並不是隨時把本身當替罪羊拋出去。

要曉得,被抓住的那幾個,明顯判的都是絞刑,但那位大員著人把幾個替死鬼換了,履行了絞死。而那幾個正主兒,則是被他在自家的宅子裡,請了都城裡最馳名的徒弟劉小刀,把那些犯人一個個,挨著個兒的給剮死了!

也幸虧如此,青雲子纔是躲過了一劫,冇給抓到。但是那邊兒他也是再混不下去了,隱姓埋名了一段時候以後,往北地而來。又不敢再做盜墓的行當,連偷錢都不敢,根絕統統能夠和本地官府產生交集的行動。銀錢花光了,手頭嚴峻,日子過得實在是不如何舒坦。

他看向董策,殷切道:“大人,您……”

青雲子也不矯情,大風雅方的收了銀子。

“咳咳……”青雲子彷彿被茶水嗆到了,連著咳嗽了好幾聲,神采也有些發紅。

董策瞧著,這師徒二人相處還真是有些意義,看似吵喧華鬨,不陳端方,實則倒是豪情極好。

才說完董勇振便返來了,他去傳了話,卻冇去用飯,而是返來守在董策身後。董策和冇說甚麼。

遵循《大明律》規定:凡發掘墳塚見棺槨者,杖一百、流三千裡;已開棺槨見屍者,絞;發而未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招魂而葬亦是。若塚先穿陷或未殯埋,而盜屍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開棺槨見屍者,亦絞。其盜取器物磚石者,計贓,凡盜論,免剌。若卑幼髮長輩墳塚者,同凡人論;開棺槨見屍者,斬;若棄屍賣墳地者,罪亦如之。買地人如知情,各杖八十,追價入官,地歸同宗支屬,不知者不坐。若長輩發卑幼墳塚,開棺槨見屍者,緦麻,杖一百、徒三年;小功以上,各遞加一等。發子孫墳塚、開棺槨見屍者,杖八十。其有故而依禮遷葬者,不犯法。若殘毀彆人死屍、棄屍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