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崇禎七年 - 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三八三 原委

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三八三 原委[第2頁/共4頁]

董策夾了口菜,漸漸吃著,笑著擺擺手:“無妨,道長隨性些就是,本官冇那很多講究。”

張麻子又添了茶水,董策俄然問道:“道長,從初見你時候,本官便有一個迷惑。”

他連著喝了好幾大口,方纔把罈子放下舒暢的打了個酒嗝,哈了口氣,大笑道:“利落。”

這位大員權勢顯赫,朝野當中聲望甚高,所能動用的力量也是驚人的刁悍。海捕文書發下,各地極力破案,那夥兒實際脫手的盜墓賊,不出兩個月就被擒拿。酷刑逼供之下,他們把青雲子也給咬了出來。

要曉得,被抓住的那幾個,明顯判的都是絞刑,但那位大員著人把幾個替死鬼換了,履行了絞死。而那幾個正主兒,則是被他在自家的宅子裡,請了都城裡最馳名的徒弟劉小刀,把那些犯人一個個,挨著個兒的給剮死了!

遵循《大明律》規定:凡發掘墳塚見棺槨者,杖一百、流三千裡;已開棺槨見屍者,絞;發而未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招魂而葬亦是。若塚先穿陷或未殯埋,而盜屍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開棺槨見屍者,亦絞。其盜取器物磚石者,計贓,凡盜論,免剌。若卑幼髮長輩墳塚者,同凡人論;開棺槨見屍者,斬;若棄屍賣墳地者,罪亦如之。買地人如知情,各杖八十,追價入官,地歸同宗支屬,不知者不坐。若長輩發卑幼墳塚,開棺槨見屍者,緦麻,杖一百、徒三年;小功以上,各遞加一等。發子孫墳塚、開棺槨見屍者,杖八十。其有故而依禮遷葬者,不犯法。若殘毀彆人死屍、棄屍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裡。

青雲子道:“大人請講。”

並且董策有一句話冇說,能批示得動董策這個四品武將的會有誰?要麼是處所上的兵備道,要麼就是一鎮之巡撫,更甚者另有能夠是數鎮之總督。不管是哪個,都是處所上的文官招惹不起的。這個麵子,他們不敢不給。

青雲子也不矯情,大風雅方的收了銀子。

青雲子一聽,便是放下心來。董策既然肯把這件事兒直接攬疇昔,那就申明他是真的有這方麵的意義並且很看重本身,並不是隨時把本身當替罪羊拋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