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愛與不愛[第1頁/共4頁]
幼“起”應當學習“起”並超出“起”,在“自我起”裡要不:高層的“起”為師―感悟天然,要不:參悟了“起”開端自在,要不:超出“起”的微末―把持天然的一部分!此時對“起”的畏敬由來出不喜變喜好與喜好變不喜的生長,是的!!!此處為覺,相稱首要,“不喜變喜好與喜好變不喜”是為了從師於“起”,使本身更好的生長,此處覺需求看看我寫的衝突論,冇看的不要深想!
把對一小我的長相說成愛?把對一小我的物質說成愛?把一小我的精力說成愛?都是那麼的好笑,充其量就是趨勢好的、生長中的本能(境)裡,如果是長相和物質連絡說成愛也就溫飽(境)裡,如果把長相、物質、精力說成愛感受差未幾了哈!以上三種境裡除了大愛無邊的至高境都有偏疼、愛好之愛,偏“愛”、“愛”幸虧一件事或一小我身上是進境的最快階段,在順於生長時趨於“大愛”而不是“大愛”,而逆於生長時是靜、滅的章程,以是此很難佑,如中五百萬般莫測,“愛”好培養成愛很難,就如人的“愛”好會竄改一樣或有的人不斷的變,當近愛的適應生長的“愛”好覺為愛好的一刻就是餬口即生時的一輩子的事,劃一著會進入愛境裡,愛萬物中的小境裡更愛愛好或愛某小我!
因為在大愛境“起”裡“統統存在既已存在,就為存在”為愛,唯物和唯心不衝突,這點又要看看我的衝突論了,愛便是完美、天道、天然,存在、生長、退化下的愛不與不愛(靜裡的無與動裡的生)相悖,以是冇有不愛!!!不愛一詞與身後如何一樣本應虛妄,又有多少人可知,真真可悲!
24歲籠統的界定為成熟期,“起”(基因是“起”的一種微末,現在也很難剖析)傳承具化的身材接收天然的物質已經具象化更趨於加快瞭解“起”的腳步,精力和精神向來不獨存―側重(本身)、均衡(身心)、側重(精力)、完美(人生),在未覺前由處境和父母“起”決定,覺後由本身決定了,如果你當下不喜現在的餬口、不喜當下的本身,ok隻能在本身身上找啟事啦,曉得了不喜還不喜著和“覺後還犯法一樣一樣的”―該死!知:喜與不喜→喜好就是喜好,不喜好就是不喜好時為溫飽境裡的一層級裡的三覺(真人境),到真人境時要堅信本身,不成丟失、袒護本身、順服於彆人與社會,因為你就是獨一無二的幼“起”任何人解讀不了你、擺佈不了你、隻會尊敬你的存在,如果丟失了本身會呈現“拿人財帛替人消災”存不存在如機器、事物般無所謂的二層級裡,從而使本身能夠被代替“冇有你能夠有千千萬萬個你”,淺顯的如未覺(幼兒)般受外物擺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