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九章[第1頁/共4頁]
慈悲堂讀力以外,不過朝廷的戶部以及刑部職員還馳名譽大長老級彆以及以上的人物都有監督權力。僅僅是監督!監督各種款項的去處以及從祖教各大分部收繳上來的捐贈。
在縣級之下,有鄉主祭、村教司,實際上鄉主祭固然名字分歧,但其權職和郡級和縣級仍然冇有甚麼辨彆,仍然分為兩治,一傳道,一法律,在鄉主祭之下的村教司,因為範圍比較小,以是就實施二合一軌製,隻要一人擔負。
在法律大主教之下,又有郡級彆傳道主教,郡級彆法律主教。在此因為人數實在過量,就不便統計了。但總得來講,其權柄和姓質與傳道大主教和法律大主教冇有甚麼辨彆,隻是其傳道和法律範圍縮小了很多罷了。而在郡級之下又有縣級,縣級的環境與郡級也一樣,在此就不便多說了。
現在劉泰將其一分為二,能很大限度的減弱主教的權力。而法律大主教顧名思義,就是在某些程度上,製約信徒和監察各地主教的犯警行動,普通來講,主教若犯事,祖教內部可自行措置,當然,如果祖教內部不措置者,本地官府會出麵。
荀彧等人提交給劉泰的奏摺中提出了多個彆例,目前劉泰選定了三種體例,其一,乃是從目前祖教各級職員中遴選出一些信得過,能放心的職員組建一個慈悲堂,慈悲堂雖屬祖教但卻讀力在祖教以外,不受祖教高層職員節製,如此一來,能最大程度包管慈悲堂內賦稅的調劑不被某些故意人節製,當然,也不成能將慈悲堂完整讀力,俗話說的好,諸賊還是家賊最難防啊。
此次對祖教的鼎新,因為範圍比較大的啟事,確切震驚了祖教內部很大的一部分好處群體。彆覺得祖教是一個宗教就冇甚麼好處可言了,要曉得,祖教固然是劉泰的統治“東西”,但實際上卻不在朝廷的管理範圍以內。
在祖教,也倡導百姓捐款捐糧!
值得一提的是,固然原有軌製竄改了,但票選軌製仍然儲存著,在比較大的題目上,必必要實施投票軌製,祖教內不答應存在任何一言堂的事情,即便傳道大主教與法律大主教結合起來,也不會呈現甚麼專斷擅權的事情,當然,劉泰這個教皇除外。
隻要如許的官員,才氣真正的讓君主放心!
不過劉泰也不能說甚麼啊,畢竟鄭元在祖教目前的職位,除了名譽大長老以外,都不是劉泰任命的,都是祖教職員們自發構成的,劉泰能說甚麼?難不成還不答應官員們去打攪鄭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