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重設十三院[第1頁/共3頁]
“這件事讓張滂去辦理,所費的錢,從他來年的鹽、茶、酒三項賦稅當中扣除。”高嶽非常奪目,他想要把處所的船給盤下來,但卻驚駭經手的官員會藉此取利,就直接將其承包給判鹽鐵的張滂,所花財帛從你的“事蹟”裡扣除,不怕你乘機貪汙。
寒冬,朝廷官虎帳地駐紮在宣武鎮邊疆的中牟,李萬榮和汴宋大將們都前來驅逐,表示對朝廷的恭敬態度,而朝廷也藉機調派方纔從西域北庭勝利實施任務返來的寺人俱文珍,任其為宣武監軍使。
此堂案再出,本來差綱法統領下的各道各州,紛繁通過京師進奏院上狀給高嶽抱怨,稱那麼先前我們用大精力所造的進奉船,不是白搭了嗎?還請中郎體恤,恰當花點錢把這些船給買下來,歸正鹽鐵司和各巡院頓時也需求船,對不對。
不久,韓弘由本來的檢校大理評事,被朝廷加官為禦史中丞,坐著火箭竄上來,便領數百部下自宋州開赴,入汴州城,為宣武軍新的都知兵馬使。
以此為契機,朝廷正式開端拔除竇參昔日公佈的“差綱法”。
現在高嶽卻很爽快,他飛了堂牒給戶部廳內的張滂,溫言說:現在朝廷的鹽稅,倚靠西北、河東、三川、夔府綽綽不足,江淮東南今後也不消那麼重鹽利,我已和聖主籌議過了,往年六百萬貫的定額,起碼有一半都是雜七雜八不值錢的“輕貨”來濫竽充數的,現在聽你的發起,直接砍一半,你張滂來年隻需上交三百萬貫的鹽利就行,但須五分之三為現錢,五分之二為中上等的絹布,不要甚麼輕貨。
先前高嶽剛當中書侍郎時,張滂就要求過朝廷,恰當降落鹽利的定額,當時候天子曾谘詢太高嶽,高嶽卻說宰相是論道決策之官,不是打理鹽務的政務官,一口回絕,不置可否。
這時高嶽、杜黃裳等宰相對天子說,頓時如要削除關東方鎮,須倚重江淮的財稅為“平叛之資”,故而不得不先廢這禍國殃民的差綱法。
張滂有點不高興,但他更驚駭,之前他曾和竇參沆瀣一氣過的,驚駭被當作“遺毒”給清除了,且朝野都傳播高嶽確切想要廢了他,改由王紹來代替鹽鐵轉運司的位子,因而張滂終究隻能上狀給中書省,要求高嶽說:朝廷每年規定東南的鹽利定額要達到六百萬貫,卑賤為了湊足,已是殫精竭慮,現在如再要買船,真的是難上加難,請答應我辭去判鹽鐵的職務,給我一閒散州郡為刺史措置算了。
獲得此堂牒的張滂,頓時感激涕零,不由得大讚高嶽,“煌煌乎真有廟堂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