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第14章[第2頁/共4頁]

臣真述曰:大威者,甲兵之謂也。凡士庶人無所畏,則科罰至;卿大夫無所畏,則黜辱至;侯王無所畏,則甲兵至。又《書》雲:“不畏入畏。”同此義也。又戒其為人上者,當以廣大用心,無令侷促為體,又不得自鄙薄其生之理。夫不自鄙薄,必重於治人;重於治人,人必樂推;人既樂推,又誰厭乎!故先為不成厭之事,然後得人不厭。故曰:“夫唯不厭,是以不厭。”夫賢人之明,固已自知,安肯揚已露才,以自呈見。賢人之仁,固當自愛,安肯驕人傲物,覺得高貴。是以去彼自見自貴之大迷,取此自知自愛之弘益,故曰:“去彼取此。”

《和大怨章》第七十九

臣真述曰:窮兵黷武,峻製酷刑,則人必無聊也。人既無聊,則不得畏其死,明矣。既不畏死,如何更以罪罪之,民免而無恥,其在茲乎!若人君以品德化之,則人必懷生而畏死!天然有恥且格,既有恥且格,而複有凶暴之徒忽為奇者,即吾得執而殺之,此謂用兵之徒作奇巧詐偽而亂人惑眾者也,則吾得執持而誅殺之。然以其是天之所惡,猶不得自專,故曰:孰敢。常有司殺者,司殺者謂天網也。且王者萬方有罪,當自責躬以俟天神自行誅殛也!豈可寄情遷怒、濫罰無辜,故曰:“代大匠斫,罕見不傷其手者矣。”

《人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知不知上章》第七十一

臣真述曰:此章又極言荏弱之用,指陳存亡之徒。臣愚,竊稽其深意,都在於兵強則不堪之義。又下文雲:“水強則拱,強大處下,荏弱處上”者,蓋又切戒其兵強之患也!何者?夫兵者,所謂凶惡之器、鬥爭之具,所觸之境與敵對者也。故兵強則主不憂,主不憂則將驕,將驕則卒暴。夫以不憂之君禦驕將,以驕將臨暴卒,且敗覆之不暇,何勝敵之有哉?故夏商之衰,以百萬之師而傾四海;始皇之末,以一統之業而喪九州;項羽忽霸而遽亡,新莽既篡而旋滅,符堅狼狽於淮上,隋煬分崩於楚宮。此數家之兵,皆多至數兆、少猶數億,無不自恃其成,以取其敗,此皆強則不堪之明驗也。又兵者求勝駁詰,持勝其難,唯有道之君然後能持勝。向數君之敗,皆由不能持勝之過也。豈不信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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