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的良心

第四十三章 抄表員[第5頁/共5頁]

但電力改革歸根到底是處所當局出錢。而處所財務支出有限,這麼一筆持續性的開支,總得尋摸個處所找補返來。

晉桐的新事情提及來彷彿很簡樸。他跟著前輩同事“老遊”學習一天,就把握了關頭。

飯桌上,老遊筷子抄起一塊羊肉,蘸了醬料,囫圇塞進嘴裡,口齒不清道:“徒弟領進門,修行在小我!抄表員撈錢,大頭靠路燈費,就看你會不會來事!現在本領教給你了,想吃肥的,從速交友一個外線工,乾係必然得鐵!然後才氣一塊兒贏利!”

那能不給嗎?不給,燈膽不白裝了!

時至本日,大齊存在路燈費說法的,也就東北一地罷了。固然從訂立免費標準至今冇漲過價,但近年來,北地實際界仍激烈號令全麵打消這一不公道免費。此中搖旗號令最狠惡的,恰是興遼個人旗下第一大報《興遼日報》。

但此時已“維新更化”數年,大齊民智漸開,百姓心中有了“當局職能”、“大眾辦事”的觀點,路燈費的公道性冇多久便遭到遍及質疑。不但是東北,天下各地的報紙都喜好拿這事作伐子,切磋一些敏感的政治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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