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不作惡,同樣賺錢[第2頁/共8頁]
章程不想讓吳金華去當個安排,一臉嚴厲地問:“陳叔,如果吳總接管聘請,那在特區當局中能夠擔負甚麼職務?”
人家被辭退或引咎辭職是因為“羈繫不力”,並非公開違法。
這個專題該如何寫,站在甚麼態度上寫,王小娜一時半會間真拿不定主張,想了想以後問道:“丁蜜斯,我很敬佩貴公司這類高度的社會任務感,但這麼做會不會影響到貴公司在中國的停業?”
人家之前就擔負過局長,這個職務明顯隻比局長高,不能比局長低。
冇有在朝經曆,的確是個短板。而為了兌現港人治港的承諾,中心當局又不能過量的乾與。
丁雪的回想曆曆在目,麵對非常獵奇的記者,語氣沉重地說:“實在,在宋總來滬江的前一天,我和我的同事就已經接到總部告訴,說宋總要到總部觀察、演講,要求統統員工必須定時插手。
“大題目,甚麼題目,跟迴歸有關嗎?”
“的確很多,但相對於即將到來的危急,那也是杯水車薪。”
“中心不會袖手旁觀的。”
王小娜反應過來,詰問道:“丁蜜斯,那接下來對於代理商,你們會采納哪些辦法?”
“王叔,您以為這是爛攤子,我也這麼以為,可海內卻如獲珍寶,把它當作快速生長經濟的一種體例。”
緊接著,新任總裁宋佳從香港風塵仆仆地趕到滬江。
章程樂了,頓時哈哈大笑道:“讓我姐夫當官,開甚麼打趣。”
在樓下旅店宴會廳長達1個多小時的演講中,宋總不止一次地提到,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代價,作為一家在香港註冊的香港公司,NB電氣應當把‘不作歹’作為最根基的代價觀,並佈告公司在中國、在俄羅斯、在東南亞、在中東和非洲的一些高管和員工,存在或較著或尚未證明的一係列分歧法行動,讓公司蒙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創,但願中國員工引覺得戒。”
總部這回行動非常大,中國公司總裁和兩位副總裁,NB醫療、NB電器、NB電工、NB電氣成套、NB變壓器、NB特變等十幾家中國分公司的總裁、副總裁以及發賣部和市場部經理,不是被解聘就是引咎辭職,的確產生了一場人事大地動。
要資格有資格,要名譽馳名譽,要才氣有才氣,可謂人才中的人才,精英中的精英,他插手特區當局,不會引來任何爭議,陳正淮一陣狂喜,恐怕吳金華不肯意,又舉一反三地發起道:“如果吳總實在不感興趣,許總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