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引子:一個少年的非正常死亡(2)[第2頁/共4頁]
二狗拿了葫蘆騎上自行車,內心沉沉的、酸酸的。韓炳欺負人的確不對,但他需求付出世命的代價嗎?因為這點小事而死在最誇姣的光陰裡,值得嗎?而光輝呢?這個老是憨笑的鄉村孩子,因為殺人時已滿16週歲而成了少年犯,7個月後被其他犯人打死了。他隻比韓炳多活了7個月,一樣為此事支出了生命的代價。
“嗬嗬,不客氣。”光輝說。
這時,二狗和同窗們擋在了光輝的身前。
二狗並不是因為懶纔沒去找,而是因為:1.二狗以為韓炳不會再去找光輝抨擊,當時他說那句“這事兒冇完”隻不過是在恐嚇人。2.固然趙曉波是他從小到大最好的玩伴,並且還是爸爸的乾兒子,但二狗不大情願和他如許的人過量打仗。3.趙曉波心狠手辣,脫手太重。如果把他找了去,他非把韓炳毒打一頓不成。到時候韓炳如果奉告了黌舍,二狗還要被處罰。二狗一貫怕事,非常怕事。
連捅了6刀,刀刀致命。其他圍著光輝毆打的人嚇得四散而逃。
“你如何帶刀來黌舍?”在兩節課後的課間操時,二狗忍不住問。
這是二狗聽光輝說的最後一句話。
韓炳先動的手,把光輝從自行車上拽下來就是一腳,緊接著其彆人一鬨而上,朝著光輝的頭部亂踢。他們穿的滿是當時風行的軍勾皮鞋,踢一下不好受。
“防身。”光輝說完還渾厚地笑著。
捱打的第二天一早,二狗發明光輝身上帶了一把生果刀。那把生果刀是黃色的柄,刀刃很長,在陽光下一閃一閃,非常鋒利。光輝就把這把刀彆在腰間的皮帶上。
接下來的筆墨中,將呈現幾個曾在故國南疆的老山火線上為保衛故國國土和群眾安但是浴血奮戰、在潮濕的貓耳洞中度過本身戰役的芳華、在越南鬼子的隆隆炮聲中奮勇殺敵的退伍兵。在退伍幾年後,他們的三棱刮刀和雙管獵槍卻轉向本身曾願為之支出鮮血和生命保衛的同胞,這又是為甚麼?
“跟家裡扯謊要了5塊錢,花了兩塊6買了這把生果刀,還給你買了這個。”光輝說著,遞給了二狗一張很大的賀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