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列國誌

第66章 東門遂援立子倭趙宣子桃園強諫(1)[第3頁/共4頁]

齊惠公大悅,乃約魯君以夏蒲月,會於平州之地。

外權內寵私謀合,無罪嗣君一旦休。好笑模棱季文子,三思不複有良謀。

再說嫡夫人薑氏,聞二子俱被殺,仲遂扶公子倭為君,捶胸大哭,絕而復甦者幾次。仲遂又獻媚於宣公,引“母以子貴”之文,尊敬嬴為夫人,百官致賀。薑夫人不安於宮,日夜哭泣,命擺佈清算車仗,為歸齊之計。仲遂偽令人留之曰:“新君雖非夫人所出,然夫人嫡母也,孝養自當不缺。何如向孃家寄活乎?”薑氏罵曰:“賊遂!我母子何負於汝,而行此慘毒之事?今乃以虛言留我!鬼神有知,決不汝宥也!”薑氏不與敬嬴相見,一徑出了宮門,登車而去。顛末大市通衢,放聲大哭,叫曰:“天乎,天乎!二孺子何罪?婢子又何罪?賊遂蔑理喪心,殺嫡立庶!婢子今與國人永辭,不複再至魯國矣!”路人聞者,莫不哀之,多有泣下者。是日,魯國為之罷市。因稱薑氏為哀薑,又以出歸於齊,謂之出薑。出薑至齊,與昭公夫人母子相見,各訴其子之冤,捧首而哭。齊惠公惡聞哭聲,另築室以遷其母子。出薑竟終究齊。

話說仲孫遂同叔孫得臣二人如齊拜賀新君,且謝會葬之情。施禮已畢,齊惠公賜宴,因問及魯國新君:“何故名惡?人間嘉名頗多,何偏用此不美之字?”仲遂對曰:“先寡君初生此子,使太史占之,言:‘當惡死,不得享國。’故先寡君名之曰惡,欲以厭之。然此子非先寡君所愛也。所愛者宗子名倭,為人賢孝,能還禮大臣,國人皆思奉之為君,但壓於嫡耳。”惠公曰:“古來亦有‘立子以長’之義,況所愛乎?”叔孫得臣曰:“魯國故事,立子以嫡,無嫡方立長。先寡君狃於常禮,置倭而立惡,國人皆不順焉。上國如成心為魯改立賢君,願結婚姻之好,專事上國,歲時朝聘,不敢有闕。”惠公大悅曰:“大夫能主持於內,寡人惟命是從,豈敢有違?”仲遂叔孫得臣請歃血發誓,因設婚約。惠公許之。

魯人高叔盻之義,獎飾不置。成公初年,用其子公孫嬰齊為大夫。因而叔孫氏以外,另有叔氏。叔老、叔弓、叔輒、叔鞅、叔詣,皆厥後也。此是後話,擱過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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