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列國誌

第66章 東門遂援立子倭趙宣子桃園強諫(1)[第2頁/共4頁]

魯人高叔盻之義,獎飾不置。成公初年,用其子公孫嬰齊為大夫。因而叔孫氏以外,另有叔氏。叔老、叔弓、叔輒、叔鞅、叔詣,皆厥後也。此是後話,擱過一邊。

寡君賴君之靈寵,備守宗廟,恐恐焉懼不得列於諸侯,覺得君羞。君若光顧寡君,賜以會好,統統不腆濟西之田,晉文公以是貺先君者,願效贄於上國,惟君辱收之!

至期,魯宣公先往,齊侯繼至,先敘甥舅之情,再行兩君相見之禮,仲遂捧濟西土田之籍以進,齊侯並不推讓。事畢,宣公辭齊侯回魯。仲遂曰:“吾本日始安枕而臥矣。”自此,魯或朝或聘,君臣如齊,殆無虛日,無令不從,無役不共。至齊惠公暮年,感魯侯承順之意,仍以濟西田還之。此是後話。

得臣掘馬糞,出彭生之屍而殯之。不在話下。

話說仲孫遂同叔孫得臣二人如齊拜賀新君,且謝會葬之情。施禮已畢,齊惠公賜宴,因問及魯國新君:“何故名惡?人間嘉名頗多,何偏用此不美之字?”仲遂對曰:“先寡君初生此子,使太史占之,言:‘當惡死,不得享國。’故先寡君名之曰惡,欲以厭之。然此子非先寡君所愛也。所愛者宗子名倭,為人賢孝,能還禮大臣,國人皆思奉之為君,但壓於嫡耳。”惠公曰:“古來亦有‘立子以長’之義,況所愛乎?”叔孫得臣曰:“魯國故事,立子以嫡,無嫡方立長。先寡君狃於常禮,置倭而立惡,國人皆不順焉。上國如成心為魯改立賢君,願結婚姻之好,專事上國,歲時朝聘,不敢有闕。”惠公大悅曰:“大夫能主持於內,寡人惟命是從,豈敢有違?”仲遂叔孫得臣請歃血發誓,因設婚約。惠公許之。

居數日,莊王淫樂仍舊。大夫蘇從請間見莊王,至而大哭。莊王曰:“蘇子何哀之甚也?”蘇從對曰:“臣哭夫身故而楚國之將亡也!”莊王曰:“子何為而死?楚國又何為而亡乎?”蘇從曰:“臣欲進諫於王,王不聽,必殺臣。臣死而楚國更無諫者。恣王之意,以墮楚政,楚之亡可立而待矣。”莊王勃然變色曰:“寡人有令:‘敢諫者死。’明知諫之必死,而又欲入犯寡人,不亦愚乎?”蘇從曰:“臣之愚,不及王之愚之甚也!”莊王益怒曰:“寡人胡以愚甚?”蘇從曰:“大王居萬乘之尊,享千裡之稅,士馬精強,諸侯畏服,四時進獻,不斷於庭,此萬世之利也。今荒於酒色,溺於音樂,不睬朝政,不親賢才,大國攻於外,小國叛於內,樂在目前,患在今後。夫以一時之樂,而棄萬世之利,非甚愚而何?臣之愚,不過殺身。然大王殺臣,後代將呼臣為忠臣,與龍逢比乾並肩,臣不愚也。君之愚,乃至求為匹夫而不成得。臣言畢於此矣。請借大王之佩劍,臣當刎頸王前,以信大王之令!”莊王幡然起立曰:“大夫休矣!大夫之言,忠告也,寡人聽子。”乃絕鐘鼓之懸,屏鄭姬,疏蔡女,立樊姬為夫人,使主宮政。曰:“寡人好獵,樊姬諫我不從,遂不食鳥獸之肉,此吾賢渾家也。”任佺賈、潘尪屈蕩,以分令尹鬥越椒之權。早朝宴罷,發號施令。令鄭公子歸生伐宋,戰於大棘,獲宋右師華元。命佺賈救鄭,與晉師戰於北林,獲晉將解揚以歸,逾年放還。自是楚勢日強,莊王遂侈然有爭伯中原之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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