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過堂[第1頁/共3頁]
這本來是慣偷常用的把戲,隻好亂來三歲小孩子罷了。
縣太爺的這一聲吼,固然讓王有喜心頭突突的有些驚駭,卻也是對那句刁民甚是來氣。倔脾氣便上來了,脖子一梗,便剛強辯白到。
可還第一次見到過王有喜如許敢給他對頂的傢夥,這還了得,不把他這個父母官放在眼裡了?
而當代當官公案上的竹簽子也是有講究的,上麵也都有字,寫著甚麼訪拿簽,甚麼用刑簽和拿人簽兒的。
“嗯,嗯,這也是情有可原。放了放了。”
成果可好,最後這二兩銀子,又落在了被告身上!
可就把那失主給氣的,直在堂上叩首,說如何能等閒放了這個慣偷呢?那他今後必定還得偷東西。
倒是一個小偷在偷人家錢包的時候,被失主和他的朋友當場拿住了手。就扭送到縣衙來告狀了。
可冇想到,那縣官又聽信了那人的話,不但要當堂放了阿誰慣偷,還把那一兩多的銀子也判給了他,讓他歸去扶養孃親,養家餬口。
“哎呀――”
打板子又有兩板,三板,五板子,或者十板子或者二十三十板子的各項項目――
“老爺啊,我是冇有銀子纔去街上盜竊的,那裡有錢去湊這二兩銀子啊?難不成還去偷?”
王有喜也是看得直感喟,不由得搓了搓手,擔憂得不了。
這還不算,又感覺被告多事兒,也判罰了被告二兩銀子充公。
就見是個藍底碎花的布袋子錢包,上麵另有個齊劃一整的大口兒,像是被人用刀片割開的。內裡裝了大抵有一兩擺佈的碎銀子,和幾十文零散銅錢。
這下可壞了,如果都打板子,細算起來,王有喜還不得挨個幾百上千板子啊?
他當官這麼多年了,啥模樣的老百姓冇見過?
“回大老爺,小人恰是王有喜,卻不是刁民,而是,交糧征稅的誠懇良善人。”
讓縣太爺看他是個孝子的份兒上,饒了這一回吧。
當時就脾氣大的,抓起公案上的圓桶裡的竹簽子,一個勁兒的往下拋。
倒是,絕口不提,他為甚麼被人打,又為甚麼被狗咬的啟事。
並且,連鞠問都不鞠問,直接就定義王有喜為“刁民”了!
得,他還曉得專門在‘孝’字上打重視!
冇體例,作為一個誠懇巴交,前幾十年一向當農夫的人來講,進公堂還是大女人上轎,頭一遭啊!
這個縣官,要麼真是個胡塗蛋,要麼,就是裝胡塗,總之,就是個又昏聵又心眼壞的老東西!
縣太爺就拍了下驚堂木,問那小偷是不是他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