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過堂[第2頁/共3頁]
冇體例,作為一個誠懇巴交,前幾十年一向當農夫的人來講,進公堂還是大女人上轎,頭一遭啊!
那縣太爺是聽得那膏藥青皮攛掇,立馬就火冒三丈的,立時拍了驚堂木吼到。
“是嘞,是嘞,也不能讓你難做。如許吧,你的那份兒,就讓被告替你出了!”
因而忙又看衙門門口又是問樂兒的,姚青姚大人來了嗎?
打板子又有兩板,三板,五板子,或者十板子或者二十三十板子的各項項目――
這本來是慣偷常用的把戲,隻好亂來三歲小孩子罷了。
又是喝茶,又是上茅房的,折騰了小半個時候,這才又清算了清算衣冠,人模狗樣,懶懶惰散的又上堂來坐了。
這個縣官,要麼真是個胡塗蛋,要麼,就是裝胡塗,總之,就是個又昏聵又心眼壞的老東西!
就見是個藍底碎花的布袋子錢包,上麵另有個齊劃一整的大口兒,像是被人用刀片割開的。內裡裝了大抵有一兩擺佈的碎銀子,和幾十文零散銅錢。
又當堂滾刀肉似的,忙不得的給阿誰失主叩首,說他今後再不敢了。
並且,連鞠問都不鞠問,直接就定義王有喜為“刁民”了!
另有他的朋友,若不是他也跟著多事兒,又是捉小偷,又是來扭送了告狀的,怎會有這事情?
這也是一起盜竊案。
屁、股都得被打爛了!
但這偷錢的事情,卻當街被幾十上百人當場看到了,也不好等閒扼殺了。便連連叫屈,說本身確切是偷了人家的荷包子,但他也是冇有體例的事情。
可就把那失主給氣的,直在堂上叩首,說如何能等閒放了這個慣偷呢?那他今後必定還得偷東西。
還好,連著審了四場官司,這個縣官也是有點累了,便先下堂去歇息了一會兒。
這回,就輪到審理王有喜家的案件了。
那用刑的具名,就又細分為打板子和用其他各種科罰簽兒。
他當官這麼多年了,啥模樣的老百姓冇見過?
“嗯,嗯,這也是情有可原。放了放了。”
得,他還曉得專門在‘孝’字上打重視!
可誰知,那小偷也是個機警的,看到上一起案件,阿誰偷牛的,扯談扯謊哄人,都能騙得太爺過關,還得那麼些好處拿。便眸子一轉,也編上了。
“回大老爺,小人恰是王有喜,卻不是刁民,而是,交糧征稅的誠懇良善人。”
倒是一個小偷在偷人家錢包的時候,被失主和他的朋友當場拿住了手。就扭送到縣衙來告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