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下)[第1頁/共5頁]
【註釋】
置瓶案上,奔告家人洽肴果。妻聞,大駭,戒勿出。朱不聽,立俟治具以出
之,曰:“此君心也。作文不快,知君之毛竅塞耳。適在冥間,於千萬心中,
[1]陵陽:舊縣名。今為陵陽鎮,屬安徽省青陽縣。[2]鈍:癡鈍,愚
畫中人也。解領驗之,有紅線一週,高低肉色,判但是異。
答如響。問:“知製藝否[22]?”曰:“妍亦頗辨之。陰司朗讀,與陽間略
啼號,紛騰終夜。詰旦啟衾[40],則身在而失其首。遍撻侍女,謂所守不恪
見麵血狼籍,驚絕。濯之,盆水儘赤。舉首則臉孔全非,又駭極。夫人引鏡
陸笑雲:“勿懼,我為君易慧心耳。”安閒納腸己,複合之,末以纏足布束
田間巷子,引申為邊界、隔閡
如匕首,按夫人項,著力如切腐狀,迎刃而解,首落枕畔;急於生懷,取美
[16]意:自料。
[15]勿為畛(zhěn診)畦(qi齊):意謂不要為人鬼異域所限。畛畦,
[64],曰:“膽欲大而心欲小,智欲圓而行欲方[65]。”瑋後官至司馬[66]。
遠赴,事煩途隔,故不能來。”母子持之哭,曰:“勿爾!兒已建立,家計
朱覺得然。即治衣衾棺槨;既竟,盛服而冇。
襟裹一物。詰之,曰:“君曩所囑,向艱物色。適得一美人首,敬報君命。”
異生時。慮爾寡母孤兒,殊戀戀耳。”夫人大慟,涕垂膺[51];朱依依慰解
之,則陸端坐床前,破腔出腸胃,條條清算。愕曰,“夙無仇怨,何故見殺?”
扉,扉自辟。引至寢室,見夫人側身眠。陸以頭授朱抱之;自於靴中出白刃
[11]酹(lèi類):以酒澆地,祭奠鬼神。
[13]弟子:自唐至明,科舉軌製中,貢舉之士以主考官員為座主,而自
五歲,來輒捉抱;至七八歲,則燈下教讀。子亦慧,九歲能文,十五入邑庠
神鬼皆以木雕,妝飾如生。東廡有立判[8],綠麵赤須,貌尤狂暴。或夜聞兩
揄之;及見闈墨[30],相視而驚,細詢始知其異。共求朱先容[31],願納交
馬人從,飄忽若風,瞬息不見。悔恨很久;抽刀視之,製極精工,鐫字一行
據《聊齋誌異》手底稿
朱乃攜陸歸飲,既醺,朱曰:“湔腸伐胃[32],受賜已多。另有一事欲
從之。渾仕為總憲[67],有政聲。
也稱“十殿閻君”,略稱“十王”。後玄門也相沿此稱。[6]判官:官名。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