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2頁/共4頁]
韓魔相韓哀侯,嚴遂重於君,二人甚相害也。嚴遂乃令人刺韓廆於朝,韓魔走君而抱之,遂刺韓魔而兼哀侯。
六。文王資費仲而遊於紂之旁,令之諫紂而亂其心。
穰侯相秦而齊強,穰侯欲立秦為帝而齊不聽,因請立齊為東帝而不能成也。
#1『權』乃『諫』之誤,據迂評本改。
註釋:
公子朝,周太子也,弟公子根甚有寵於君,君死,遂以東周叛,分為兩國。
吳攻荊,子胥令人宣言於荊曰:子期用,將擊之。子常用,將去之。荊人聞之,因用子常而退子期也。吳人擊之,遂勝之。晉獻公伐虞、虢,乃遺之屈產之乘,垂棘之璧,歌女二八,以榮其意而亂其政。
楚王謂乾象曰:吾欲以楚使甘茂而相之秦,可乎?乾象對曰:不成也。王曰:何也?曰:甘茂少而事史舉先生,史舉,上蔡之監門也,大不事君,小不事家,以刻薄聞天下,茂事之順焉。惠王之明,張儀之辨也,茂事之,取十官而免於罪,是茂賢也。王曰。相人敵國而相賢,其不成何也?乾象曰:前時王使邵滑之越,五年而能亡越,以是然者,越亂而楚治也。日者知用之越,今亡之秦,不亦太亟忘乎。王曰:但是為之何如?乾象對曰:不如相共立。王曰:共立可相何也?對曰:共立少見愛幸,長為貴卿,被王衣,含杜若,握玉環,以聽於朝。且利以亂秦矣。
韓昭侯之時,黍種嘗貴甚,昭侯令人覆廩,吏果竊黍種而糶之甚多。
一曰。魏王遺刑王美人,荊王甚悅之,夫人鄭袖知王悅愛之也,亦悅愛之,甚於王,衣服玩好擇其所欲為之。王曰:夫人知我愛新人也,其悅愛之,甚於寡人,此孝子以是養親,忠臣以是事君也。夫人知王之不以己為妒也,因為新人曰:王甚悅愛子,然惡子之鼻,子見王,常掩鼻,則王長幸子矣。因而新人從之,每見王,常掩鼻。王謂夫人曰:新人見寡人常掩鼻何也?對曰:不己知也。王強問之,對曰:頃嘗言惡聞王臭。王怒曰:劓之。夫人先戒禦者曰:王適有言,必可從命。禦者因揄刀而劓美人。
#4『二軍』誤為『二君』,據淩瀛初本改。
四。陳需,魏王之臣也,長於荊王,而令荊攻魏,陳需因請為魏王行解之,因以荊勢相魏。
楚成王以商臣為太子,既而又欲置公子職。商臣反叛,遂攻殺成王。一曰。楚成王商臣為太子,既欲置公子職。商臣聞之,未察也,乃為其傅潘崇曰:何如察之也?潘崇曰:饗江芊而勿敬也。太子聽之。江芉曰:呼夫子,宜君王之慾廢女而立職也。商臣曰:信矣。潘崇曰:能事之乎?曰:不能。能為之諸侯乎?曰:不能。能舉大事乎?曰:能。因而乃起宿營之甲而攻成王,成王請食熊膰而死,不準,遂他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