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韓非子 - 第38章

第38章[第1頁/共5頁]

八。行義示則主威分,慈仁聽則法製毀。民以製畏上,而上以勢卑賤,故下律狠觸而榮於輕君之俗則主威分。民以法難犯上,而上以法撓慈仁,故下明愛施而務賕紋之政,務為貨賕。是以法律隳。尊私行以貳主威,行賕紋以疑法,聽之則亂治,不聽則謗主,故君輕乎位而法亂乎官,此之謂無常之國。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義成榮,不得以家利為功。功名所生,必出於官法。法#25之所外,雖有難行,不以顯焉。

#24『必』誤為『以』,依陳奇猷本改。

因情

#11『推』字衍,據迂評本刪。

註釋:

人臣肆意陳欲曰俠,人主肆意陳欲曰亂。人臣輕上曰驕,人主輕下曰暴。行理同實,下以受譽,上以得非,人臣大得,人主大亡。明主之國,有貴臣無重臣。貴臣者,爵尊而官大也。重臣者,言聽而力多者也。明主之國,遷官襲級,官爵受功,故有貴臣。言不度行而有偽必誅,故無重臣也。

令人不衣不食而不饑不寒,又不惡死,則無事上之意。意欲不宰於君,則不成使也。此生殺之柄在大臣,而主令得行者,何嘗有也。豺狼必不消其虎倀而與鼷鼠同威,萬金之家必不消其豐富而與監門同資。有土之君,說人不能利,惡人不能害,索人慾畏重己,不成得也。

#25『法』字脫,據陳奇猷本補。

#9『千戚』顯係『乾鏚』之誤,當改。

聽法

書約而弟子辯,法省而民訟簡。是以賢人之書必著論,明主之法必詳#15事。儘思慮,揣得失,智者之所難也。無思無慮,挈媒介而責後功,愚者之所易也。明主慮愚者之所易,以責智者之所難,故智慮力勞不消而國治也。

四。參伍之道,行參以謀多,揆伍以責失。行參必#24折,揆伍必怒。不折則瀆上,不怒則相和。折之徵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眾。觀聽之勢,其徵在比周而賞異也,誅毋謁而罪同。言會眾端,必揆之以地,謀之以天,驗之以物,參之以人。四徵者符,乃能夠觀矣。參言以知其誠,易視以改其澤,執見以得非常,一用以務近習,重言以懼遠使,舉往以悉其前,即邇以知其內,疏置以知其外,握明以問所闇,詭使以絕黷泄,倒言以嘗所疑,論反以得陰奸,設諫以綱獨為,舉錯以觀奸動,明說以誘避過,卑適以觀直諂,宣聞以通未見,作鬥以散朋黨,深一以敬眾心,泄異以易其慮。似類則合其參,陳過則明其固。知罪辟罪以止威,陰使時循以省衰,漸更以離通比,下約以侵其上。相室約其廷臣,廷臣約其官屬,兵士約其軍吏,遣使約其行介,縣吏約其辟吏,郎中約其擺佈,後姬約其宮媛,此之謂條達之道。言通事泄則術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