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真定美食[第1頁/共3頁]
成書於明朝的小說《金瓶梅》第五十三回也把魚翅視為初級食料,有雲:“都是珍羞甘旨,燕窩、魚翅絕好下飯。”按《金瓶梅》描述魚翅甘旨,僅列入朱門飲食,申明當時的普通人尚無從問津。《汪穰卿條記》卷三曾切磋魚翅始源,有雲:“魚翅自明以來始為珍品,宴客無之則客覺得慢。”此說當為確論。
麻辣兔絲,是明朝宮廷的重九時令菜。劉若愚《酌中誌・飲食好尚記略》載:“玄月……吃迎霜麻辣兔、菊花酒。”申明“麻辣兔”早在明朝就已經成為北京的季節佳味。《調鼎集》記錄了麻辣兔絲的做法:“切絲,雞湯煨,加黃酒、醬油、蔥、薑汁、花椒末,豆粉收湯。”就是將兔子宰殺,剝洗潔淨,去骨切絲,用雞湯小火煨製,加黃酒、醬油、蔥、薑汁、花椒末調味,當湯汁煨靠將儘時,用綠豆澱粉勾芡即成。
為今之計,隻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如果真考上了舉人,就頓時回故鄉,他還能追殺他不成?
樂文感覺鄭良才這傢夥還真是浪費華侈,兩小我用飯就點了十幾道酒樓裡最好的菜,真是有錢不在乎啊,拿起筷子順手夾了一筷子麻辣兔絲,放入口中,感覺味道又麻又辣,質嫩爽口,讓他吃了一口,忍不住又夾了幾筷子,心中大喊過癮,可把這幾天在考場遭的罪補一補了。
朱棣起兵靖難,殺到現在的保定北部徐水漕河一帶,打了一場敗仗。燕王眼瞅著餓得就要見閻王去了。兵士出了個主張,要他效仿前人殺馬吃。實在所謂“驢肉香,馬肉臭,打死不吃騾子肉”,馬肉纖維比較粗,不是特彆好吃。但是饑不擇食,就把馬肉煮熟了夾著本地做的火燒吃了。哪知味道還很不錯。
要說樂文自作聰明也一定,當時如果不承諾阿誰黃儒,按大明律,樂文抵擋官兵追捕,很能夠會落小我頭落地的了局,死一個倒罷了,連丁珂兒都要陪他一起死,這是他不想看到的。
俗話說:“天上龍肉,地下驢肉”
因而厥後本地老百姓也開端殺馬做“馬肉火燒”,並且馬肉火燒因為曾經被皇上吃過而申明大振。但是好景不長,冇過量久,因為和蒙前人兵戈需求馬。這裡的馬可不是做火燒吃的死馬,而是活生生的戰馬。馬成了計謀物質,當然就不能由著老百姓做火燒吃了。但是想吃馬肉火燒瞭如何辦啊?因而就呈現了替代品――驢肉。驢肉纖維比馬肉細緻,並且純瘦不肥,自古就是下肴的佳品。並且保定一帶,屬於冀中平原,水草肥美,最合適養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