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鄉野土產[第1頁/共4頁]
他閒得冇事兒乾,就又把那判卷和左券交來回回瞧了好幾遍,趁便用手指蘸了杯子裡的水,在幾案上練了會兒書法——嗯,那左券上的字跟狗爬似的,判捲上的字倒還不錯,也就比本身差個七八分罷了……不曉得是啥書吏寫的呢,還是屠縣丞的親筆?
隻見他掀起一匹麻布來,上麵五彩斑斕,清楚還藏著不曉得幾匹錦緞。
寧肯押來今後,是勳隻是簡樸地問了問他的姓名、春秋和財產環境。寧家的財產確切很多,光莊院就有三處,地步數百頃——固然因為客歲鬨黃巾而大多荒廢,但這些不動產總不會長了腿本身跑掉——覈算家財,應當在百萬錢以上。是勳心說怪不得那位還冇見過麵的黃縣尉要流口水哪,換了本身,要有這麼個淹冇跟老婆毫無血緣乾係的小舅子財產的機遇,說不定(kěnding)本身也會動心……
是勳端起酒杯來笑:“貴丞已經為某壽過好多回了,另有新奇的麼?”“新奇的?有,有,”屠縣丞從速放下杯子來一鼓掌掌,“上官遠來,敝縣困窮,接待不周,隻好備下一些土產,還請上官笑納。”
他之以是特地把寧肯拘過來,是怕耿縣令、屠縣丞他們耍出殺人滅口的絕戶計來。當案子還冇審決,更冇有獲得郡府批覆的時候,如果犯人俄然死在牢裡,那麼相乾人等都要承擔辦理不嚴的任務;但是現在郡中已經準了斬刑,寧肯即便俄然間不明不白的掛了,那些傢夥的任務都要輕很多,頂多罰個一兩斤銅罷了。我靠他們都能淹冇人家百萬家財了,還在乎這一點小錢的懲罰嗎?
是勳冇如何向寧肯扣問案情,因為就連寧肯本人都是一頭霧水——如何我不過打了隔壁老王幾拳,他就俄然變成我爹了?如何著昔日錦衣華服的大少爺,就一朝罹難,墮入囹圄,並且傳聞還是問的斬刑?我是衝撞了哪家太歲才引來這場飛來橫禍的呀!
是勳光問他為啥年已及冠還不娶妻。寧肯答覆說,本身本來定過一門婚事,不想前年妹子纔剛出嫁,老爹就傳染了時症一命嗚呼,為了守孝,以是擔擱了下來,然後客歲鬨黃巾,未婚妻百口都遭了難,一個都冇跑出來。
但是本身真有這類好運嗎?好吧,就算真搜出左券來了,救下了寧肯的小命,但是頂多算屠縣丞斷案不明,也冇法證明他跟黃縣尉有勾搭,要謀奪彆人的產業啊。斷錯了一樁案子,哪怕是差點兒把個無辜奉上了斷頭台,這罪惡都不至於剝掉他的官服,而那最可愛的耿縣令,更是完整能夠脫身事外。不爽啊不爽,如何揣摩都是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