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大明當才子

第八十章 血書(下)[第2頁/共7頁]

汪福光又有些躊躇,和喬承望等人低聲互換一下定見後,汪福光這才又說道:“回稟欽差大人,這三個啟事中,私鹽是指無良刁民暗裡販鹽贏利,他們私運發賣的私鹽不向朝廷申報,朝廷就收不到一分一文的鹽稅,以是僅此一條,朝廷的鹽稅就要流失將近一半。第二個啟事是舊鹽引,在綱鹽法推行之前,各地販子手中囤積有大量未及領鹽的鹽引,綱鹽法推行以後,十綱當中要有一綱二十萬引鹽用來付出這些舊引,而這些舊引或是已經征稅,或是朝廷恩賜給大小官員的犒賞,都不需求征稅,以是朝廷的鹽稅又不見了一成。第三個啟事鹽耗,因為運鹽途中都有蝕耗,以是憑引領鹽之時,都會多領一些加耗加斤……。”

“欽差大人啊。”汪福光差點冇哭出來,這纔算是信賴李家兄弟的話――張大少爺的心腸確切比魏老寺人還黑!又和喬承望等鹽商籌議了好久後,汪福光領著二十四個揚州鹽商向張大少爺雙膝跪下,異口同聲的說道:“欽差大人,草民等願集資一百萬兩,捐給北方受災百姓!請欽差大人部下包涵啊!”

“實在也很簡樸,也就是改引為票。”張大少爺用扇柄搔搔腦袋,回想著說道:“首要內容好象是――拔除你們手裡能夠世代相傳的鹽引窩本,改成憑鹽票販鹽,戶部建立一個由朝廷直管的鹽票督銷司,不管任何人都能夠到督銷司裡交稅買票,然後憑票領鹽,領到鹽能夠運到任那邊所行銷。這麼一來,那些冇有鹽引的刁民和其他商戶也能夠交稅販鹽了,那些刁民能夠合法販鹽了,也犯不著冒著掉腦袋的傷害發賣私鹽,同時朝廷的鹽稅也能夠直收上起來,鹽稅流失的口兒也堵上了。”(注)

注:票鹽法是林則徐在道光年間推行,拔除了揚州鹽商把持鹽運的把持特權,也完整導致了揚州鹽商個人的消逝。因為這個新法合適絕大部分人的好處,侵害的隻是相對弱勢的揚州鹽商極少部分人好處,以是推行得非常順利,遭受的阻力也極小,絕對算得上變法鼎新的異類。

“一百萬兩?這還差未幾。”張大少爺俊美的臉龐上終究暴露些高興笑容,淺笑說道:“好吧,十天以內把一百萬兩銀子送到應天府,本官包管勸說九千歲五年以內不推行票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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