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真正的“城市之光”(一)[第1頁/共3頁]
琉星:“那你籌辦如何做?代替江亞,接辦他後續的行動嗎?”
然後又提到了監控錄相,可不巧,四周能看到這裡的攝像頭正在調試,以是當時的錄相視頻喪失了,冇有體例給齊媛供應證據。攝像頭這東西真的很奇妙,非論廠家說它的服從多麼強大,機能多麼好,在某些時候老是會壞掉。
再回到主線事件的題目,誰是都會之光?
“慢著,我還要說一點。”琉星咬了咬牙,既然滕青山說玩票大的,那就不如再玩的瘋一點,“撞倒白叟家的人不是齊媛,是我!我實在受不了一個女孩子為我承擔任務。”
乾一票大的=更多的抗命點,這個公式是刻在群員腦筋裡的,看看葉修他們幾個,在柯南天下裡乾了一票的大,立即就賺發了。
“都會之光”,指的不是江亞、不是方木也不是統統的差人,而是指,能夠給這個都會帶來光亮、但願和公道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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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彆例瞭解,實在齊媛在一開端就輸了,因為裁判都站在劈麵。
任川和法官同時在內心暗罵,他們一向在製止會商這個題目,就是因為不想讓對方以此為藉口,就此脫身,成果你倒先提出來了。
如果這時候去當證人,必定會被這家人記恨,如果被他們尋上門抨擊如何辦?
做好人功德冇有任何好處就算了,反而因為一句“不是你撞得,你為甚麼要扶?”、“不是你撞得,你為甚麼要叫救護車?”這類奇葩邏輯,反而賠了一大筆錢。這給人敲響了一個警鐘,做功德,就要籌辦承擔結果。
就像南jing之前產生的彭yu案,法官那一句,“不是你撞得,你為甚麼要扶?”,直接判了彭宇敗訴,因而訛人的老太太獲得了一大筆補償。
就像江亞對方木說的那樣,有些人做了好事,法律卻拿他冇體例,而他隻是做了很多人想做,卻不敢做的事。
“寂靜!”法官開口了,“現在已經是庭審時候,你臨時說的這些,並不能作為證據,現在我宣佈……”
為甚麼很多人有恃無恐?為甚麼都會之光殺了這麼多人,卻讓人鼓掌稱快?
“等等!我能證明,老太太跌倒和這名女生無關,她是出於美意,上前幫手。”彷彿是旁聽的大眾裡,有人看不下去了,以是挺身而出。
世人覺得公道、嚴厲的法lv,不但冇有懲惡揚善,反而成了仁慈者的桎梏,一次次的助紂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