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真正的“城市之光”(一)[第2頁/共3頁]
如果這時候去當證人,必定會被這家人記恨,如果被他們尋上門抨擊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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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琉星想都不想就答覆了。
琉星:“那你籌辦如何做?代替江亞,接辦他後續的行動嗎?”
“慢著,我還要說一點。”琉星咬了咬牙,既然滕青山說玩票大的,那就不如再玩的瘋一點,“撞倒白叟家的人不是齊媛,是我!我實在受不了一個女孩子為我承擔任務。”
不然,遵循“疑罪從無”的原則,齊媛是不成能需求負一丁點任務。
不但是對好人有負麵影響,同時也滋長了不正之風,在那以後,碰瓷便成了社會上一種屢見不鮮的征象。
可到了法庭後,跟著時候的推移,齊媛才發明不對,她幫忙白叟的時候,明顯有那麼多人在四周,就算不是統統人都看到,也應當有一些人看清了當時的環境纔對,但是統統人都說當時冇有重視到。
遐想到最火線木說的那句話,“以暴製暴,信奉暴力,隻會帶來更大的暴行,如果這個天平不謹慎失衡了,那麼我情願做一個砝碼。”
“你個小鬼,瞎扯甚麼,我這麼大一個老太婆,如何會平白無端冤枉一個小孩子?”被告的老太太當即辯駁,隻是她的眼神中有些許閃動,不敢直視說話的人。
但,方木之前的事情不恰是如許嗎?可成果呢,就是李一無罪開釋,如果不是江亞,背景深厚的李一早就持續清閒法外了。
就像南jing之前產生的彭yu案,法官那一句,“不是你撞得,你為甚麼要扶?”,直接判了彭宇敗訴,因而訛人的老太太獲得了一大筆補償。
都不是,是這個天下的實際、fa律和執fa者!
回顧一下《心機罪之都會之光》這部影片,這統統悲劇的本源在哪?方木?江亞?
換個彆例瞭解,實在齊媛在一開端就輸了,因為裁判都站在劈麵。
“這位先生,現在已經庭審時候,你現在這麼說,是不是因為感覺這個小女人太不幸了,以是就想為她辯白兩句?”任狀師盯著發言的琉星,像是在提示。
新事件的內容滕青山早就曉得,但是交換群體係提示的說法給了滕青山很多提示。
再回到主線事件的題目,誰是都會之光?
齊媛是心腸仁慈,不是傻,她猜到為甚麼那天四周的公眾不肯為本身當證人了。因為驚駭,不想惹火上身,這家人連本身的拯救仇人都會如此對待,更何況袖手旁觀的其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