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生而未養,斷指可還[第1頁/共3頁]
有一個被賣去給老男人做妾;
便帶了七大姑八大姨,浩浩大蕩來八仙村“接女兒回家”。
對胖女人而言,站在她麵前的,不是闊彆十六年前的閨女;
“喲,淳安。娘如何捨得告你呢?
“哎、你、你甚麼意義?
伏氏不顧左鄰右舍反對,執意留下淳安,並且費錢給她治病。
“多標緻的孩子啊!
她估計,這婆娘能夠拿女兒去換聘禮了。
實際上,胖女人又收了老男人一大筆錢——
“殺孩子,又是甚麼罪名?”淳安嘲笑道。
淳安將她做過的“功德”,一樁樁、一件件全說了出來。
另一個則是扔在廁所裡,滅頂了。
“好啊,報官!
數九寒冬,連大人都感覺冷;
這就是原主關於“拋棄”的統統影象。
除了淳安,胖女人另有六個女兒;
隻要淳安上了花轎,她還能再收一大筆錢,和一座大宅!
比如嬰幼兒期間的事,就屬於“深度影象”。
“你們拿甚麼來賠償我家的喪失?”許是聽到“錢”字,胖女人竟然規複一些明智。
“彆說了彆說了,我走就是。”胖女人冇讀過書,不曉得甚麼叫“證據”;
“機遇隻要三次,請慎重挑選。”
“十六年,一年一兩銀子,在你破處所已經算天價了。
她平時能看到的,是原主生前能記著、能回想出來的影象;
竟然活了下來。
“友情提示:
淳安將瓜子殼吐到胖女人的臉上,一臉鄙夷道:“告我們?
“錢就隻給這一次啊!彆打那歪主張三天兩端來我家敲竹杠。”
“哎你這孩子,你不跟我走你想去哪兒啊?
而不是母親向半子先容女兒。
就在這個時候,淳安幫婦女要地的事傳得紛繁揚揚;
這像是她能做出來的事。
“可惜啊……
把兩個兒子養得白白胖胖,像豬一樣。
她如何能夠扔下這麼好的母親和姐姐,回到阿誰像扔渣滓一樣把她拋棄的“家”?
“再不來敢了!
“殺嬰”按照字麵意義,很好瞭解;
隻是她當時已經奄奄一息了,還生了病。
另有兩個,一個生下來就被胖女人悶死;
“這……
“想都彆想!
胖女人靠賣女兒的錢,過上了富得流油的餬口;
冇多久,又傳來那女人整治惡霸的動靜。
“再被丟棄,就太不幸了……”
伏氏狠心把肚裡的孩子打掉,挑選了淳安——
“你告我們甚麼?”
“宿主可挑選檢察靠近之人的下落。
體係俄然冒了出來。
“這孩子已經被扔了一次;
而是白花花的銀子,和四進四出的大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