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簡史[第2頁/共7頁]
英國對馬來半島的統治在二戰前分為三種環境。
1963年9月16日,在結合了新加坡(後又退出)、砂拉越和北婆羅洲(沙巴)三地的根本上,馬來亞結合邦進一步擴大為馬來西亞結合邦。砂拉越本來屬於文萊蘇丹國。19世紀上半葉,處於闌珊中的蘇丹政權,產生內鬨,英國冒險家James Brooke(詹姆斯・布魯克)遂於1841年以幫手安定內鬨為名,趁機打劫了砂拉越州長一職,厥後又以進貢為前提,從蘇丹手中獲得了該州的全數主權,同時還不竭劫奪蘇丹的地盤,以此開端了所謂布魯克家屬(white rajahs)的統治,直到1946年。至於北婆羅洲,19世紀時,原是文萊蘇丹國和蘇祿蘇丹國(位於今菲律賓南部)的爭奪工具,但兩王國均未真正統治過該地區。1865年,文萊蘇丹私行把它賣給了一名美國逃亡冒險家,但是,終究卻轉到了一家英國公司( the Dent Brothers)手中,該公司為獲得該地的永久主權,彆離於1877年、1878年與文萊和蘇祿都簽訂了條約。1881年,該公司改組為新公司,名“英屬北婆羅洲渣打公司”(the British North Bor-neo Chartered Company),一向到1946年。實際上,早在1888年,英國就已將婆羅洲的這三地置為本身的庇護領地,其目標是保持它們各自的近況,以消弭國土膠葛。1946年後,砂拉越和北婆羅洲成為英國皇家直屬殖民地,文萊則持續儲存其庇護領地身份。
馬來西亞為英聯邦國度,全稱“馬來西亞結合邦”( Persekutu-an Tanah ysia),1957年8月31日獨立,初名“馬來亞結合邦”(Persekutuan Tanah yu)。1963年9月16日,新加坡、砂拉越和沙巴插手,改成現稱。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並獨立建國,馬來西亞之立國範圍得以終究肯定。
固然以馬來群島(彆名“南洋群島”)之土著自居的馬來人的汗青影象彷彿相稱悠遠,能夠追溯到舊石器期間晚期,但是,當今馬來西亞的國度(政治、經濟、社會、文明)傳統,與中世紀前期或近代初期的民族社會史、經濟生長史、宗教(伊斯蘭教、基督教等)傳播史以及亞洲移民史,有著更加直接的聯絡,並且深深地打著歐洲(主如果英國)殖民主義統治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