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馬來埡華人公會(馬華)[第1頁/共7頁]
馬來亞**戰時與英國殖民當局的合作態度,為其博得了戰後一個期間的合法活動機會,乃至其在馬來亞建立民主共和國目標的實現也曾獲得過一線但願,因為,日本投降後,該黨所帶領的抗日武裝曾是半島上一度最有影響的武裝力量,但是這一線但願卻跟著英國殖民當局的很快返回(1945年9月3日英軍起首在檳城登岸)而終究幻滅了。以後,馬共隻得閉幕武裝,操縱戰後長久的寬鬆環境處置合法鬥爭,為馬來亞的“民主自治”而鬥爭。
馬來亞華人公會是由馬來亞結合邦立法機構中的華籍議員建議,並獲得各地中華總商會的支撐而建立起來的。1948年12月15日,華籍立法議員宴請英最高專員Sir Henry Gurney,收羅他對建立新的華人政黨的定見,獲得同意。這一建議也獲得了各地華人魁首的遍及支撐。因而在1949年2月27日,馬來亞各地華人代表會合吉隆坡中華大會堂,共商建立“馬來亞華人公會”,獲得分歧同意,馬華公會因而得以順利出世。首屆會長陳禎祿在建立大會上發言時講道,馬華公會將努力於將“這塊哺養與滋養我們的地盤鍛造為一個國度,成為我們儘忠、酷愛與獻身的工具”。
20世紀60年代的爭奪列漢文為官方語文的儘力,引發了馬來社會的激烈反應,他們建立了“國語行動小組”以保衛馬來語的職位,巫青團乃至迴應道:如果華人對峙將漢文列為官方語文,他們將要求當局重新檢驗非土著百姓權題目。跟著1969年“五一三”種族動亂事件的產生,華人的這一要求也就終究不了了之了。
列漢文為官方語文題目,雖在獨立前後一向是馬來亞/馬來西亞華人儘力圖奪的課題,但最後卻無果而終。1953年,林連玉出任教總主席,他在當時所麵對的最大題目就是列漢文為官方語文。1955年1月12日,他帶領董教總代表團與以東姑為首的聯盟,在馬六甲陳禎祿家中閒談,閒談的首要議題之一也是列漢文為官方語文題目,不過閒談的成果,倒是林連玉為支撐聯盟的立法議會推舉,承諾臨時不提該題目。1956年4月27日,教總與怡保、雪蘭莪和馬六甲等中華大會堂以及三十六行團總會,在吉隆坡召開全馬華團大會。此次大會,共有454個華團與會,代表達一千餘人,可謂範圍空前。會上頒發的宣言,提出了四大抵求,除百姓權外,就是列巫、華、印為官方語文。‘但是,1957年獨立憲法除規定馬來語為國語外,卻僅列馬來語(無前提地)和英語(有前提地)為官方語文。獨立後,爭奪漢文列入官方的儘力碰到的困難明顯更大了,這是因為,它意味著要點竄憲法,而這對華人而言。在馬來人愈來愈處於政治安排職位的環境下,是非常困難的,究竟證明,根基上是不成能的。以是,獨立後的這一要求,就更加冇有獲得本來內部定見就分歧的馬華公會的支撐,更有甚者,1966年,馬華公會還辭退了一向為此而儘力的教總主席沈慕羽。沈慕羽以為,對於爭奪漢文教誨權益而言,爭奪漢文為官方語文乃是治本之道:“在爭奪華教的過程中,我始終以為本標能夠兼治,但治本不如治本,唯有治本,統統題目才氣迎刃而解。……我們要達到母語教誨的存在,必須先爭奪我們的母語母文有官方的公道職位。”1965年他曾就此題目代表華社向輔弼提呈了一個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