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新經濟政策與馬來人經濟支配地位的形成[第2頁/共6頁]
僅就半島馬來西亞住民的餬口狀況而言,到1970年另有49.3%的家庭支出處於貧苦線(按每人每月為M$33計)以下,此中,約75%為馬來人。當年馬來人的大多數人丁還漫衍在鄉村,都會人丁約占28%。當場區而言,以馬來報酬主的北部各州如吉蘭丹、丁加奴、玻璃市和吉達,即便在新經濟政策實施後,也未能及時竄改其掉隊狀況,當然這與當局的經濟開辟項目漫衍不均衡有很大乾係。以是,當局的消弭貧苦的任務主如果針對馬來人鄉村和農業地區而停止的,並且也以實施農業開辟項目為主,詳細包含讓馬來農夫獲得地盤、無形資產,為他們供應培訓和大眾設施。早在1969年“五一三”事件產生之前,在幫手馬來人生長經濟方麵,馬來西亞已建立了多少當部分分,並實施了很多有力的辦法。20世紀70年代,這些部分和辦法仍在持續闡揚感化,但結果還是表現得較為遲緩。以是,1981年Dr Mahathir Mohmad任輔弼後,便進一步加大了消弭貧苦的力度。1984年,當局製定了國度農業政策(the National Agricultural Policy),目標是通過進步地盤操縱效力,為農夫供應支撐辦事,來複興農業。到1988年底,在聯邦地盤開辟局(FELDA)等部分的儘力下,通過地盤開辟,共在2072290公頃地盤上安設了224700農業人丁。僅從1986年到1990年間,在落實國度農業政策中,就有共782197公頃地盤新投入出產,另有116000公頃地盤獲得重新修整,另有802000公頃地盤獲得新的開墾。彆的,藉助農業開辟項目(the InSitu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Programmes/IADP),又有342000公頃地盤被開辟利用,該項目還特彆為小型橡膠園主和稻農供應了技術、根本設施以及配套辦事等,以此來進步其出產率和增加支出。成果在半島馬來西亞,農業貧苦家庭從1970年的58.70%降落到了1989年的19.3%。此期間,鄉村青年進城務工和婦女插手事情,都抵消弭農夫貧苦題目起了無益的感化。不過,新經濟政策期間,在消弭貧苦方麵固然獲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也存在著地區和部分不平衡題目,如前述以吉蘭丹為主的北部諸省以及padi農夫與小型橡膠、椰子蒔植者的貧苦題目都未能獲得很好的處理。不過,這一期間非馬來族群的貧苦題目,如新村的華人、園丘的印度工人以及原始馬來人(Orang Asli)的餬口困難狀況,也獲得當局的承認和正視,並在教誨、衛生、文娛設施等方麵有所改良。不過,東馬兩州浩繁土著族群的貧苦題目仍較嚴峻。以是,處理貧苦,在馬來西亞的後新經濟政策期間,仍然是其所麵對的一項耐久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