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第15集《妙法蓮華經》[第4頁/共11頁]
這個大法,蕅益大師說這個就是“說法瑞”,就是此土六瑞的第一個,說法瑞。第二個,“雨大法雨”。這個大法要普潤統統的草木,就是我們講三乘的善根。統統的眾生的菩提種子即將成熟,這個是配“雨花瑞”。第三個,“吹大法螺”。法螺就是聲音環繞,令眾歡樂,以是它有一種“眾喜瑞”。第四個,“擊大法鼓”。這個鼓,它的聲音震驚就像“地動瑞”,要廢除眾生的無明煩惱。最後的“演大法義”,就是“放光瑞”,成績泛博的自性的功德。也就是說,佛陀即將演說大法,而使令眾生從內心當中滅惡生善、成績自性的功德。
以是這個處所思惟就有偏差了。也就是說,一個是佛陀的知見,一個是凡夫的知見,那麼這個題目就很嚴峻了。佛陀就看得出來,這件事情該處理,那麼佛陀就必必要出世說法來處理這個題目。佛陀意義就是說,如何樣把凡夫的知見轉成佛陀的知見。佛陀出世隻做這件事情。
但如果我們明天的佈施,不求人天福報,不求涅盤,我隻求一件事情:我要開顯自性的功德。那不得了了!我佈施的目標是要開顯我自性的功德,那麼這個因地是一個甚麼因地?這個因地的種子是種在一個實際理地,一個泛博的大地,一個泛博的真如賦性。以是,它最後的著花成果必然是在真如賦性。
古德解釋說,你如何曉得佛陀要說法呢?古德說,佛陀出世隻做兩件事:要麼顯神通,要麼說法。顯神通隻是一個便利,說法是底子。以是佛陀顯完神通,他必然要說法的。以是文殊菩薩公道地推論,他要演說大法。
佛坐道場 所得妙法
他先扼要地如理思惟,按照本身修行的過程,從實際上去推論這個光亮跟瑞相是如何回事。
我們從本經來看佛陀采納的體例。如何轉凡夫的知見入佛知見呢?
實在文殊菩薩在答覆的時候,是從實際跟事相兩個同時答覆,但是他前麵的遍及答覆是處置相。他的來由很簡樸,如果他從實際闡揚,那佛陀就冇有話說了。你都把話講完了!對不對?以是這個實際的答覆,文殊菩薩隻能點到為止,他要把大部分留給佛陀出定來講《法華經》。以是他隻能夠處置相引證,從他本身的經向來證明佛陀即將說《法華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