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滴血驗親[第2頁/共3頁]
寧安握著茶杯,小口飲著花露。“蕭姨娘已是鄭夫人,她的女兒,天然便不是我的mm了。”誰又曉得蕭姨孃的後代是否是她爹親生呢?旁的不說,如果故意歪曲一個女子偷情與旁人私通,那裡需求甚麼證據,隻需求一句話,便可落實了她的罪名,讓她被世人所鄙棄。這不是蕭姨娘最善於做的事情嗎。
寧王笑,“對,我們,趁便帶你去趟江南。”提及來,寧安彷彿還冇出過京中。“你放心,便是進了五縣,我也會庇護好你的。”若老婆都護不住,這點才氣都冇有,他還做甚麼寧王。
榮王妃不起,“請寧王妃救我與兩子一命。”
《洗冤集錄》中記錄,活人之間的親權鑒定,常常遵守以下原則:
秦長鬆低頭冇有接話,好久以後才問,“皇上,太子您籌辦如何辦?”皇上要求太子去邊塞監軍,可太子妄圖安閒慣了,他如何情願去傷害的塞外。藉著皇後抱病,便留了下來。
四下無人,榮王妃俄然對寧安跪下。寧安不解,倉猝將榮王妃扶起。“你這是做甚麼?”
“不去恰好,朕本就不要他去。”讓他去塞外,不過是一個藉口,一個讓皇後一心為太子操心,而顧不上去甘霖寺通風報信的藉口。“你覺得,我為何要調寧朗歸京。”與西夏的戰事,他早就做了決定,要讓寧朗領軍攻打。向來,他缺的不過是隻是一個不被人狐疑的藉口。恰逢寧王與王妃豪情甚篤,寧朗又重傷,這纔將他叫回。
親子兄弟,或自幼分離,欲瞭解認,難辨真偽,令各刺出血,滴一器以內,真則共凝為一,不然不凝也,
“滴血驗親有兩種,一為滴骨,二為滴血。” 滴血的事例最早見於三國,當時候采取的多是滴骨法,即滴血入骨。到了宋朝,馳名法醫學家宋慈將這類滴骨驗親法支出《洗冤集錄》中,才更加傳播遍及。
“我們?”寧安不解。
皇上站在門前,看著兩人分開,輕歎一聲,“宮中、京中,到處都是埋伏,讓他出去一段時候也好。”現在薛家落敗,其他三大師族虎視眈眈,加上甘霖寺之事,如果將他留在京中,反倒是不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