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戶

105禦史[第1頁/共10頁]

官家問道:“卿有何言,何故打斷禦史?”

鐵禦史也不說這銀錢事,也不說這帷薄事,隻說治安事。迎兒又不是褚家奴婢,縱犯法,自有官府製裁,褚府抓人囚禁逼問,便是犯法,是私設公堂,鄙視朝廷法紀。可愛是,此事還不是褚夢麟做,隻是他府中一妾,如此目冇法紀,真是“駭人聽聞”。褚夢麟已不是帷薄不修,乃是縱奴行凶了。褚夢麟還未哄回妻兒,又因妾肇事,妾所出兩子一女又於他麵前哭訴,端的一個頭兩個大。

官家無法,隻得又發審此案。褚夢麟焦頭爛額,一個有分量嶽父又“病了”,此時方知行事孟浪,過於縱著寵妾了。京兆一看褚字便煩,當下便判褚夢麟這妾“犯警”,連著行凶仆人也一併判了,反正她有錢,褚夢麟也是錢多了冇處使去贖個犯婦,叫他們出一回血來豐盈府庫也冇甚不當。至於褚夢麟,因官職頗高,京兆不好判他,卻退還官家另擇人判來。乃官降三級,罰俸一年,又奪那妾出兩子功名官職――因查知此二人乃那妾扶養之故。

章哥百日已過,照玉姐說法兒,九哥既已請旨將章哥慶典破鈔充作軍費,這百日便也一併儉省為好,好人做到底,做事做全套。何況北地戰事一觸即發,也是個要錢活動。九哥打動,愈發覺著老婆深明大義,又覺了虧欠了她們母子,內心是心疼這嬌妻愛子。他又要與玉姐做臉,也為她賣個好人,將這百日未幾破鈔亦請旨捐助出時,也說是玉姐之意。東宮名聲又好一聲,世人多讚玉姐乃士人之女,公然明理,極有國母之氣度。

且黃燦又參他那富商“嶽父”是“買良為賤”,國度“禁買販生口”,這般行事,已是違法。雖則是銀姐父母賣她,也是犯法,卻又因著他們是銀姐父母,故爾冇法窮究,罪名便要下落這富商頭上。

這便是連銀姐父母也無從辯駁,須知凡立契,買賣兩家都須簽書畫押,迎兒身契上買家確是簽了林皓名兒。頂天隻能說是林皓半途見她美色,欲行奸騙之事,不然何故北鄉侯府將林皓與銀姐一道拘府中數月?莫非不是因知其事不好,是以諱飾,欲行犯警之事?

洪謙此時卻不能逐林皓出府,蓋因林老秀才父子亦之故。林老秀才父子兩個初時慌了手腳,此時卻定了定神兒,林皓父親道:“壞不太小畜牲領了罪,那也是該當。聽了君侯,許另有條兒活路。”林老秀才心實許之。兩個盤算主張,洪謙叫怎生做、便怎生做,且言語間要為洪謙擺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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