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節 教[第2頁/共3頁]
“州牧大人來了!”
“回主公,此案究竟清楚,證據確實,案犯也已招認不諱,並無任何冤枉之處。隻是…”
“喔,成心機。和尚可有殺人?”劉璋又問道。
拓跋力微再見到劉璋時,劉璋正在措置一樁涉外事件。
案犯是僧侶。
當然,這個案子彆的一個特彆之處,就在於案犯的身份。
楊阜也很愁悶,方纔任法曹不久,就攤上如許一樁案子。
倒是在一處法場。
劉璋點頭表示,“簡明扼要,說重點。”
特彆性有二。
“這位大人是?”
“救人?和尚又不是郎中,那輪到他去救人。”
“見過州牧大人,鄙人支謙,字恭明。支謙奉我佛旨意,慈悲為懷,普度眾生,扶危濟困,救死扶傷,何罪之有?”胡僧幾句話一說,中間的楊阜神采急變。這和尚不誠懇啊,一見劉璋就當即翻供了。
行刑台上,一個外族和尚模樣的人被五花大綁著,跪在台上。中間一群羌人,男男女女約有百十人,把那和尚圍在中間。劊子手早被趕到一邊去了。再核心,倒是衛尉署的侍衛,強弓硬弩,又把這群羌人圍了一圈。而外層,則是圍得水泄不通看熱烈的涼州百姓。
“不懂了吧,傳聞那禿頂和尚是個有法力的,常常去高原佈道,以是羌人才護著他。”
在城外一到處決極刑犯的法場。
其二,和尚是宗教人士,有信徒,有跟隨者。
這和尚,一是冒充醫者,二是遲誤了孩子病情,最後致人滅亡,以是法曹斷以極刑。”
但是,這一條,現在在益涼已經明文拔除了。
專門誇大案犯僧侶的身份,就是因為這個身份有其特彆性。
“諾。”楊阜應道:“案犯是一名西域和尚,名叫支謙,實在他固然是外族模樣,倒是生在中土。他常常在涼州、羌地等處佈道,以是這四周多有其信徒。日前,他在姑臧街上,碰到了一名婦人,婦人抱著本身的病重的孩子,正急倉促趕去找郎中。案犯一時也是美意,說是能夠幫忙這婦人看看這孩子的病,成果,病冇治好,那孩子是急症,就死了。婦人悲傷欲絕,就和家人把這和尚告入了官府。
“鄙人劉璋劉季玉,和尚如何稱呼?”
當然,這個案子,在淺顯百姓看來,也是比較憐憫這個和尚的,也是感覺判得太重了。和尚救人,也是美意,成果人有救過來,卻吃上官司,把命都給搭上了,這如何看也不如何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