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春秋大義[第1頁/共4頁]
兵刃訂交,他卻打不過對方,反又被打傷。這個鄉佐被他的“義”打動,“服其義”,就用車拉著他,拉到本身家裡給他養傷。周黨傷好後,“敕身修誌,州裡稱其高”。這就是“九世複仇,《春秋》之義”。
周澈捏了捏手中的雜草,聽著慶鋒口語春去秋來,想到薑楓因老父受辱,就憤而殺之,心中感慨--兩漢以孝治天下,孝武天子又獨尊儒術,《春秋》大義以及諸經講義非宋明之解。
西漢建立後,複仇是不法的。
光武帝到和帝九年,約莫七十年間,對複仇的節製是敗壞的。桓譚曾上書朝廷,力主嚴懲複仇者,但遭到了光武帝的蕭瑟,能夠是光武帝受公羊學所倡導的複仇思惟之影響。章帝建初五年製定了《輕侮法》,明白規定從寬措置為父母報仇之人。這條法律一向持續了十七年,到永元九年。
周倉又說了一下複仇民風最烈的處所:前漢時是一在關中,二在潁川、南陽、河內、洛陽,三在太原、上黨等地。
薑楓之事產生後,周澈在伴隨陳鬆去辦案的路上,扣問體味了當前法律對複仇的定義和獎懲。
秦漢之際,複仇是被視為公理的。
荀悅以為既要靠法律來束縛,也要通過避仇來製止複仇行動的滋長。
慶鋒拄著掃帚,站在周澈的身邊兒。兩人一時都默不出聲,悄悄地撫玩這大天然瑰麗的氣象。
時人對這個地區重報仇的民風是感受分歧的,西漢中期的鄒陽說:“韓魏時奇節”,奇節就是指為人報仇之風。兩漢之際,寇恂也對劉秀說:“潁川剽輕”,複仇風盛,建議以精兵駐守。
新莽末至東漢建立,複仇是失控的。
周澈宿世大學混學分的時候,補過汗青課,想起越是戰亂,複仇越烈。曹植《精徵篇》:“丁壯報父仇,身末垂功名”,《結客篇》:“結客少年揚,抱怨洛北芒”。結客,就是交友來賓。
另有開篇幾章曹操四叔嘴裡的胡廣也放過複仇之人。
最年青的複仇者大抵是綿竹少年左喬雲,年十三殺了打傷他養父腿部的縣吏,“以銳刀殺吏”,接著大抵是夏侯惇,年十四殺了欺侮他教員的人,“人有辱其師者,惇殺人,由是以烈氣聞”。
雖說熬了一宿,周澈冇籌算睡覺,隻是小眯了會。
薑楓為父報仇、郅惲為朋友報仇、陽球為父母兄友報仇、夏侯惇為師殺人,這些人或為鄉中輕俠、或為城中豪傑、或為儒生文士、或為強宗地主、或為官宦後輩、或為天下名流,而行動卻大同小異,並都能獲得分歧階層人的敬慕和獎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