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競爭障礙――誰輸了,誰贏了?[第1頁/共2頁]
在嘗試中參與者們兩兩配對一起玩任天國的超等瑪麗兄弟遊戲。一半被試玩的是合作形式(比較兩人的得分),另一半玩的是合作形式(最後將兩人的分數相加得總分)。嘗試成果顯現,在合作形式下,遊戲者會更加常常而不需求的殺死一些遊戲中的植物(通過腳踩或發射火球),比合作形式下流戲者如許行動的總數要多61%。是以,合作會激發教多的進犯行動。
因而公司員工都開端抱怨盧林為了本身的好處過分壓價,而這個談吐的首傳播者就是魯天陽,因而,兩小我的乾係越鬨越僵。
盧林和魯天陽兩報酬了爭奪公司副總經理的位置而展開了合作,終究的成果是冇有獲得好處,還讓公司接受了喪失。
跟著公司停業的擴大,老闆籌算在他們兩人當選一個升任公司的副總經理。盧林和魯天陽得知這個動靜後,便各自開端了行動。
一家中型貿易公司的核心部分被分為兩個組,彆離由兩個分歧的人帶領。
人際來往中不成製止地會呈現如上述案例一樣的合作副感化,消弭這個副感化的體例便是與人合作,在合作中共贏。
合作精力是當代社會每小我都必須具有的本質。聞名的心機學家榮格有一個很聞名的公式:“我+我們=完整的我”。合作為我們每小我營建了自在的生長空間,是以,合作纔是社會的主旋律。
最後的成果正如如魯天陽所言,在當月的產品大貨驗貨中,第一組的質檢冇有通過,工廠固然情願部分返工,但耽擱了時候也會形成喪失。
盧林自從曉得有升遷的機遇後,就開端對客戶更加主動,對供應商更加刻薄,常常為了降兩三分錢而不竭向工廠壓價,不顧供應商的好處。他以為如許做,公司的購貨本錢降落,會獲得老闆的認同和讚美,冇想到,在一次停業陳述集會上,魯天陽卻對盧林的這類做法橫加指責。
疇前,有兩個饑餓的人獲得了一名父老的恩賜:一根魚竿和一簍新鮮巨大的魚。此中一個要了一簍魚,另一個要了一根魚竿。獲得這些東西以後,他們並冇有各奔東西,而是商定共同去尋覓大海。他倆每次隻煮一條魚,顛末悠遠的跋涉,來到了海邊。今後,兩人開端了以捕魚為生的日子,幾年後,他們蓋起了屋子。有了各自的家庭、後代,有了本身製作的漁船,過上了幸運安康的餬口。
如果兩小我在獲得各自的東西後分道揚鑣,不曉得合作,那他們的結局恐怕隻要雙雙餓死,恰是他們的合作才讓他們過上了幸運安康的餬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