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囚徒困境――當友誼與利益碰撞[第1頁/共2頁]
這個景象就是心機學上馳名的“囚徒窘境”,是由心機學家魯斯和法蘭設想的,用以研討在好處牴觸環境下人們的挑選。在囚徒窘境中,兩邊不約而同地挑選叛變而下獄,這彷彿說瞭然友情底子經不起好處的磨練,在麵對友情和好處的牴觸時,人們偏向於挑選最大限度的滿足本身的好處。
以是,人際來往中,相同相稱首要,隻要加強與對方的相同,才氣在麵對諸如囚徒窘境那樣的兩難地步時在友情和好處之間做出一個得當的挑選。
那麼,這兩個犯人該該如何挑選?是相互合作,還是相互叛變?
一段乾係,能夠因經曆、脾氣等而走到一起,但並不是說便能夠悠長地保持下去了。當衝突和牴觸不成製止地呈現時,或許是乾係更加堅毅的光滑劑,但也能夠使此次漸行漸遠,乾係以分裂而告終。
王曉和李麗在墮入牴觸對峙時,並冇有對峙持續對峙的狀況,而是主動停止相同,麵對牴觸,各自做出了挑選和讓步。最後,兩人在調和牴觸的過程中達到了共贏。既保護了兩人的友情,又獲得了各自的生長。
以是A犯得出結論,獨一理性的挑選就是叛變朋友,把統統都奉告警方。如果他的朋友保持沉默,那麼他就會榮幸地帶著誇獎出獄;而如果他的朋友也向警方認罪了,那麼,本身歸正也要服審,起碼不會比不認罪判的刑重。
但是警方也很明白這一點,因而向他們供應了以下挑選:如果他們都承認放火,每人將被判入獄3年;如果他們都不承認,兩人將因為貧乏證據而被開釋;如果一個狡賴而一個而另一個坦白並且情願出來作證,那麼狡賴的將被判入獄5年,還要對他施以罰款,而坦白者將被廣大措置――開釋,同時還能夠獲得一筆獎金。
成果,這兩個犯人都遵循本身的這番邏輯做出行動,雙雙下獄。
差人在一個嚴峻的放火案現場抓到兩個犯法懷疑人――究竟上,這場大火恰是他們所放。但是,警方冇有把握充足的證據,隻得把他們斷絕囚禁起來,要求他們坦白交代。
在人際來往中,如果兩邊冇法獲得充分相同,隻憑本身的主觀判定來挑選保持友情和合作,很輕易使本身墮入倒黴的地步,以是牴觸會不成製止地產生。如果能增加資訊的透明度,兩邊就不會晤臨如許兩難的地步,也會更加輕易挑選忠於友情。以是,減少友情和好處牴觸的一個很首要路子就是增加兩邊相同。
這類景象下,每個犯人都有兩種挑選:要麼與差人合作,從而叛變他的朋友;要麼保持沉默――也就是與他的朋友合作,而不是與差人合作。兩個犯人都曉得,如果他倆能合作――都保持沉默的話,就都會被開釋,因為隻要他們拒不承認,警方就冇法定他們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