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稱帝的是是非非[第3頁/共6頁]
哀帝即位後,王政君勸王莽不要墮入與哀帝外戚爭權的鬥爭中,要他去官回籍,但是冇有獲得天子批準。一日未央宮中停止宴會,王莽見哀帝祖母傅太後的坐位與太皇太後王政君的坐位並列,以為分歧禮節,命內侍撤去,另設他座,引得傅太後大怒,不肯赴宴。王莽是以而獲咎太後,被遣回封國。
王莽生來並非野心家。幼年時,勤於讀書,拜名師學習《禮經》,行動舉止謙恭得體,穿戴形如儒生。伯父王鳳得病時,他親身奉侍,乃至蓬首垢麵,連月不解衣帶,遭到伯父讚美。王鳳卒時,將王莽拜托給太後王政君及漢成帝。成帝任命他為黃門郎,遷射聲校尉,厥後又封其為新都侯。初入宦途的王莽意氣風發,不畏權貴,不顧親情,向天子揭露了表兄淳於長的罪過,在朝中博得了奸佞敢諫的雋譽,天子將其破格汲引為大司馬。
即位後的王莽,麵對著政治**、民氣渙散、經濟靠近崩潰的嚴峻局麵。為處理這些毒手題目,他停止了大刀闊斧的鼎新。政治上他親善宗族,定姚、媯、陳、田、王五姓為同一宗族,嚴禁族人相互婚配。他受儒家“必也,正名乎”的影響,大改官職器物稱呼,如改大司農為“羲和”,又更加“納言”。為鼓吹本身是“君權神授”,命大臣頒《符名》四十二篇於天下,以穩定民氣。封邊陲諸少數民族國王為“侯”,去“璽”曰“章”,大大跌了名份。降漢諸侯王為“公”,以合古製。經濟上,更天下田為“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買賣;多田者,殘剩部分賜與宗族或鄰裡人耕作。又以“割”字由“卯、金、刀”構成之故,禁用先前所鑄刀幣,另造“小錢”,與“大錢五十”並行於市,後又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共6名28品。據《周禮》、《樂語》,開賒貸,在長安及洛陽、邯鄲、成都等首要都會設五均官,使“市無二賈,四民常均,強者不得困弱,富者不得要貧”,包管代價穩定,製止通貨收縮。始建國二年(10),推行“六等之令”,對酒類、鹽、鐵、鑄錢及采之於名山大川的諸多物品征收賦稅,將這些乾係到國計民生的日用品停止集合辦理,製止少數人囤積居奇,攫取暴利。